读书不必太隆重,读书实在是极其随意,又极其惬意的事。
是在街的转角,遇上那个老人的。
他静静地,静静地坐在一隅,捧一本厚厚、发黄、脏兮兮的书。他的衣服脏兮兮的,驼色的短袖衫,氤氲着汗渍和尘灰。黑瘦的脸上架着一副老花镜。他席地而坐,缩在墙的夹角里,忘掉了自己,忘掉了晨昏。
他的面前,放着一辆板车,装着新捡的旧物。那本书,估计亦是他拾荒所得。狂喜,迫不及待,于是,他找个僻静的角落,停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老人的对面,是一家担保公司,公司的老板把储户的钱席卷而走,据说去了国外。一群人正怒发冲冠,振臂高呼。这些,与老人无关,老人的心,是安静的,在黄昏深处,在云端。
初夏的风,不紧不慢地吹着,黄昏的薄晖,沿着墙角流泻下来。老人,在光阴深处,陪着老人的,还有半墙蔷薇,粉嫩的花朵,开满了墙头,一阵风吹过,冲老人频频点头,微笑。
一个香艳的女子,牵着狮子狗过去了;一个脑满肠肥的中年人,边打手机边走向轿车,匆匆地,去赴一场宴会;两个学生,骑着单车走过,边走边愁眉苦脸地抱怨,唉,又要考试了!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在街角,有个又脏又累生活在底层的老人,正沉浸在自己莫大的幸福里,欢喜到发笑。
谁说读书非要在书斋?学习,必须有个静谧之地?
这一幕,我想告诉我的朋友。因为她爱好书法绘画,但久久不曾画过一张。我问她为什么不画,她说,家里地方小,等新居落成,有了亮堂的书房、宽大的画案,再画。
我还想叫我的另一个文友看看。文友喜欢藏书,家里的书和墙等高,翻一本书,须登梯而上。但,她只是收藏,没有读过几本完整的书。问她为什么不读,她说,哪里有时间,天天应酬不断,反正书是自己的,随时可以看。
现在,老人把她们的观点都推翻了。老人让人懂得,因为一旦开卷,就成就了一种隆重,万丈红尘,红尘万丈,都化作欢喜和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