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不如法治。
这句话在行政功夫上是用得着的。换言之,要把公司的行政做得妥当,必须有一定的规例法则,使全部人等有所依归。
如果凡事无规无矩,无轨可依,无迹可寻,只靠一个在上位的人如何说就如何做,会导致人心惶惶。
很简单的道理,国家就算是一党执政,也必须有法律,让全民遵守生活。有哪个特别情况之下,要网开一面,例由人出,那在法律上应当是不允许的。
故此,我会建议做小生意的人,即使公司里只有一两个职员,不是有商有量就可以了,也必须制定一些公司法则,把一般可发生之事,诸如假期、保险、公积金、医疗、双粮、花红、职级、薪金、晋升等事情制度化及系统化。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公司行政也应在规模小时就有雏形,再继续随业务发展而扩大补充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