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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读后感

2022-04-06读后感

1937年7月,正是中国革命的生死关头,党内却出现了两种非常不好的思想,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妨害着革命的发展。为了揭露这种不好的现象,从而推动中国革命的发展,毛泽东写了这篇著名的文章。通观全篇,此文几乎是一篇完美无缺的哲学论文,到处闪耀着思辩的哲学光芒;同时又因为毛泽东是文学家,身上流着中国文人的血,理所当然地使这篇文章充满了文学气息。

实践是寻求真知的唯一途径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和检验标准。”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中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内在实质,“认识——实践——再认识”是《实践论》的实践路线。

实践要注意方法

实践,就是一个怎样验证真理是否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来面目的过程。谈实践的方法,我想从实践的特性开始说起。

一则,实践具有时间性和地点性:实践的内容会随时间、随场合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被前期、他地的实践所证明的东西不一定适用于当时(以及未来)、当地。“刻舟求剑”者犯得就是类似的错误。

二则,实践具备局部性和偶然性:某种局部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全局实践,某种偶然实践的结果不一定体现基本的、普遍的规律。“守株待兔”者犯得就是类似的错误。

三则,实践具有层次性:此一层次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层次和全部层次。

四则,实践具有主观性: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不可能绝对摆脱实践主体主观因素的制约;绝对客观的人类实践,是不存在的。主体能动发挥程度的不同,必会影响到实践的具体效果。

上述特性的共同作用,则形成了人类实践的“隐蔽性”,或曰局限性。正因如此,仅仅依靠一时一地的、个别的、局部的具体实践,来完全否定或肯定某种认识,那是不充分的;仅仅依靠具体实践所得出的具体结论,而不给予理性地抽象、概括和总结,却来完全否定或肯定某种认识,同样是不充分的。

具体实践只能用以证明具体结论,基本实践只能用以证明基本结论,普遍实践则可用以证明普遍结论;而唯有借助于人类的理性思维能力(能动),把人类的全部实践从局部上升到基本、从基本上升到普遍、进而抽象地形成人类的普遍实践(绝对实践),才能足够地证明客观事物的真理。

另外,还要预防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这篇文章,对当时中国革命的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它批判了当时革命中存在的两种不良倾向,其一是经验主义,其二是教条主义。经验主义有什么害处呢?不妨举一例说明。一队科研人员要到某雪山顶上探险。一位专家指出,高山顶上酷寒,煤气孔容易被冻住,需多带几根钢针以防不测。但是负责装备的是个老队员,他仅凭经验认为,一根钢针就足够了,因而没有听从专家的劝告。结果这群人全部被冻死在山顶,就因为那根钢针不小心弄断了,煤气孔堵塞,无法取暖。这个例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能够极好的说明,经验是要得的,但经验主义是万万要不得的。我想,犯经验主义的结果就是,决策前“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实践后“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一酸眼泪流下来”。

实践要注意总结

总结的过程是一个认识飞跃的过程。要善于在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中学习,在再认识的环节上下功夫。不论是学习还是总结,都要找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在结合中升华,在结合中创新,在结合中发展。为此,要把调查与研究结合,既弄清情况,又理出头绪;把经验与教训结合,成功的经验固然重要,但失败的教训更可贵,从教训中学习往往使人更聪明;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既要有丰富的材料,又要找出本质;把集中起来与坚持下去结合,既要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形成科学的决策,又要持之以恒的抓好落实。这样,经常不断地升华,使零碎的变成系统的,朴素的上升为理性的,又回到实践中运用,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发展。从而,形成实践、认识、总结、再实践、再认识、再总结的良性循环。

《实践论》是毛泽东写于一九三七年七月。《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为基本线索,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内容,本质特征和重要意义,坚持和发展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毛泽东在《实践论》中阐述这以下四个基本问题:(1)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2)认识的辩证过程,即从实践认识的过程,又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3)批判“唯理论”和“经验论”。(4)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关系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总结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在过去的高考课本里,我们学大多数都是为了应付考试,对于一个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人,学这些理论无异于纸上谈兵,即使当时记得很牢,但是如果没有实践,你就学不会真正的知识,因为你没有形成共鸣,而知识和经验的掌握大多来自于亲身实践。现在你回想一下高考的知识你还记得多少。如果现在让我们去再考又可不可以考到原来的分数呢?所以实践是重要的。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这是正确的实践观。“自觉投身社会实践中去”,相信这也是对于我们年轻人的一个要求,同时也是我们进步的一个最好手段.所以,在实践中进步,从现在开始。

《实践论》论文的语言不仅直白生动,还准确。对于论文而言,语言的准确性是第一位的。毛泽东通篇用的都是常见的词汇,但却十分精确地表达出了作者的思想内涵。比如说,“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在技术不发达的古代只能是一句空话,在技术发达的现代虽然可以实现这些话,然而真正亲知的是天下实践着的人,那些人在他们的实践中间取得了‘知’,经过文字和技术的传达而到达于‘秀才’之手,秀才乃能间接地‘知天下事’。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各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简洁精确的例子把要说的问题一语道破,这也算是毛泽东的高明之处了吧!

实践也是要求我们对于时间和空间有个统一,因为不同的时期和地点则要求我们进行不同的实践,在整篇实践论当中,也可以看到很多符合当时历史背景的具体实例,用那些实例说服人们,我们也知道,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所以在不同的时期地点,进行不同的实践.

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

许多人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我们要抓紧机会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才能做有准备的人。

《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

《实践论》引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在实践中获取成功,在实践中得到经验。

最近,按照省厅和警令部“三读”活动的安排和要求,我认真阅读了毛泽东的《实践论》,深受启发,总有一种清新之气如春风般扑面而来的感觉,除了因一些旧事远去的生疏感外,并不觉得烦难。

《实践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我认为,不懂得哲学的人,是无法深刻理解事物的,没有哲学思维功底做铺垫,也是无法进行事物抽象思维的,因此,认真学习哲学十分必要。一九三七年毛泽东之所以以“实践论”为题阐述认识论问题,有理论和实际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和基本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特征。二是党内存在的“左”倾教条主义,轻视实践,造成中国革命的严重损失,用实践的思想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具有现实针对性。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总结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这是正确的实践观。“自觉投身公安工作实践中去”,相信这也是对于我们每一个民警的要求,同时也是新时期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不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实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真理又是相对与绝对的辩证统一,所以要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真理。公安工作,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不能用理论去切割事实,而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地验证、修改、补充、完善工作机制,以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路线。“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是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根据这一基本原理,在公安工作中必须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路线,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毛泽东指出:“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从感性认识而主观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主观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因此,对工作对象的认识,就不能满足于经验层次,而要经过思考、实践,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求得理性认识,总结规律性。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正是在长期、细致的实践中,达到螺旋式上升的良性循环状态。

只有在公安工作中大胆实践,才是我们对于公安工作认识的真理性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

少数民警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我们要抓紧机会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才能做有准备的人。

《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

《实践论》引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在实践中获取成功,在实践中得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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