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影视界流行一种现象:一部影视作品在媒体播放后,接着书店里便开始热卖原著小说。读者看后,有说小说比改编的影视作品好,有说改编的影视作品比小说好,这是艺术作品改编的一种正常现象。
小说与影视同为艺术作品,在表现形式上虽不相同,但有相通之处,亦有矛盾之处,就像材料所言的剧作家与演员,剧作家以写出理想的剧本为己任,演员以依据剧本做尽善尽美的表演为最高要求。问题是,剧本的每一句台词是否适合演员表演?不仅首先要接受演员的检验,最后还要接受观众的检验。如果不适合、不恰当,不改动能否达到最好的效果?
于是,我想到,无论何时何地何人何事,坚持己见可能是维护自以为是的“最好”,但不一定达到真正的“最好”,因为在任何事情面前,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诚然,作为一名剧作家在创作剧本的时候,依据剧本的规律、特点和要表达的思想将每一句台词可能都修改到天衣无缝的水平,但它终归是剧本。作为演员,在依据台词表演的时候,他不仅要表现对话的艺术,还要尽可能地表现逼真的现实生活,尽管是艺术创作,但它必须要忠于生活,又要高于生活。有可能一些原有的台词在这个时候表现不了现实生活的现场感,不改,虽可满足剧作家的一厢情愿维护剧本的“最好”,但却无法成就演员当下的“最好”,可能也就无法成就最后作品的“更好”。
此时发表不同的意见是艺术争鸣的常见方式,我们仔细看一下剧作家和表演艺术家的意见,其实他们所说是对艺术作品追求“更好”的补充,不是就“剧本谁说了算”端出自己的绝对权威的意见。剧本修改既要根据表演的需要改动台词,又要注意不能随意改动,因为随意改动确实就违背了创作的原意。
无论是剧作家还是表演艺术家,既要尊重对方耐心倾听各自表达的意见,又要以开放的姿态、海纳百川的胸怀虚心学习,以合作的方式围绕剧本创作的原意进一步探讨如何表现作品的“更好”。这不仅是一个艺术工作者应当遵循的艺术创作原则、标准和要求,也是一个艺术工作者应当具备的素质和情怀。
因为我们坚信:在任何事情面前,只有更好,没有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