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目的是使敌人服从我们的意志。为打到这个目的,必然要使敌人无力反抗。而使敌人无力反抗就必须要消灭敌人的军事力量。这里的军事力量应该包括军队和敌人的精神力量,即意志力。因为战争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所以其必须在感情的范围之内。因此战争的精神力量不应该忽视也不能忽视,特别是在一些关系生死的殊死的斗争中。使敌人无力反抗一定要摧垮其国家和人发的抵抗意志,在理论上至少是这样的,其表面的特征可以是签订和约,要求苟合。这些特征至少说明敌人目前承认了失败,以后怎么样那是以后的事了。
在概念上分析,使敌人无力反抗会使斗争趋向于极端,然而在现实中必须也完全有必要对其修正。因为人是有感情的,不会为纯粹的逻辑而获得力量。战争是充满偶然性的,这也是因为精神力量即意志力在战争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人们在战争尤其是在激烈的战争中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任何的疏忽都会导致战争进程的变化(相对于战争发生前的预测的)。这也是偶然性。
在任何时候不能忘掉,战争是政治以另外的一种手段的延续。因此政治目的始终存在于战争的始末。也许战争过程的进程对原来的政治目的有影响,甚至较大的影响。但是我们通常认为这种影响一般不会根本影响原来的政治目的或是影响的限度极为有限。需要说明的是,在两方敌对感情和意图不强或是力量相对称时,政治目的往往起到很大的作用,甚至全左右战争的进程。即使在一般条件下,政治目的也会极大的影响战争的进程,或是严格控制其规模,或是无忌的放大其规模(即使没有什么真正的敌对意图和目的)。通常情况下是严格控制其规模。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这是战争的固有属性。政治往往要比战争理智精明的多。而战争本身往往是充满偶然性的,暴力的。其中人的感情是关键的因素。
在现实中消灭敌人的军队和意志力往往要考虑自己的消耗,要考虑自身是否会被敌人消灭,还有当敌人的防御强于进攻时产生的间歇,这样战争也不会向极端发展。综上考虑由于自身的顾虑和客观的情况可能会使战争进程充满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好像使我们以前的分析失去了意义。实事也说明在很多的情况下真正的战争(即是两方的真实的撕打)并没有发生。应该认为战争中进行的军事行动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真正的战争进行的所有的准备,包括军事动员,物资运输,军队的调整集结。二是真正的战争,真正的撕打。可以知道在两方的力量相差悬殊时,当一方认识到对方的军事力量远远超出自己的力量时,就自动的放弃抵抗。这也是所谓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其实战争进程已经开始了。
这种不确定性并不与战争的目的即使敌人无力反抗矛盾。因为当一方不为消来敌人做准备或决心不进行决占而对方抱有积极的目的时刻消灭对手时,这一方在战争中必然会处于不利的局面,因为他在战争中在没有判定出对方不进行决战的情况下做出了消极的不决战的决心,这样在战争中他必然处于慌乱并且不能集中力量,最大限度使用力量。这样的结果必然是可悲的。
所以使敌人无力反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摧垮敌人的意志力这个战争目的虽然不是每次战争都要达到的目的,但是它自战争一开始就存在于所有的军事行动中,只是由于政治目的或其它原因缓和或是遏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