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贷款消费已成消费主流,小到电视机与冰箱,大到汽车、游艇、房屋等等,人们大多采用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购买。这样一来,到时付不了款或还不了贷款的现象就大量出现。商家、银行为挽回损失,往往会想办法把那些已卖出的商品或者贷款抵押物弄回来,因此催生了一种以“偷回”为特征的新行业。该行业的正式名称是“收回执行”,从业人员被称为“回收人”。
美国法律允许“回收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行窃,但必须遵守5个规定:一是先礼后兵,在行窃前必须至少一次向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催其还款;二是所偷物必须是债务人所购物或抵押物;三是不能采取撬锁、破门、越墙等野蛮、强硬措施;四是不能伤害债务人身体,行窃时若遭遇反抗,“回收人”只可以自卫,不可以反击;五是“回收人”偷回东西后,必须在两个小时内告知警察,以受检查监管。这就是说,“回收人”只能偷而不能抢,只能巧取而不能豪夺,只能被打而不能打人。因此,能干这行的,除了要有驾驶汽车、游艇、直升机的现代技术,还要武功高强以自卫。
“回收人”的工薪多由其与雇主即商家、银行约定,一般占偷回物价值的五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总体上说,他们的收入较高,但危险颇大,许多人甚至因此被打至伤残。
旧金山的杰克当“回收人”已经12年,曾为商家、银行偷回过电脑、钻戒、名表、汽车、游艇和直升机。不论寒暑,他总是穿着长风衣,以掩盖身上的防弹背心。2009年5月,他在行窃时被债务人追打,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债务人右臂骨折,杰克因此被判入狱6个月。入狱3个月后,他的律师以街边录像证明,债务人右臂骨折不是由于杰克的主动打击,而是因杰克的被动招架所致,杰克因而被改判免除刑罚,还获得36400美元的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