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美国公共电视上,看到有关骆马的报道,我十分感慨。
骆马是生长在南美洲安第斯山的一种动物。它们有着长长的颈、小小的头和细细的腿,又有着强大的肺,使它们能生活在海拔5000米的高山上。
印第安人认为骆马是上天对他们的恩赐,因为它们的肉不但可以吃、奶可以饮、毛皮可以穿,而且它们还能帮人驮东西。
只是,骆马有点脾气,当它不高兴的时候,会对人吐口水。
影片里放出骆马追着人“呸呸”地吐口水的样子,有趣极了。更有意思的是它们的嘴唇。生物学家说,骆马的嘴长得很特殊,它们在吃草的时候,不会伤到植物的根,这样那些草就能再生,也使它们总有草吃。
电影里还介绍了骆马软软的蹄子,它们的蹄子长得巧妙,既能爬山,又不会伤到山上的植物。
它们使我联想到纽约院子里的小鸟。当我春天种菜把种子撒下去时,小鸟立刻飞来吃。可是过几天,种子发芽了,小鸟就再也不碰了。
我常隔着窗子偷看,看那些小鸟在我的苗圃间走来走去,发现它们居然能不伤到那些嫩芽。
等嫩芽长大了,结了籽,它们又飞来吃。
难道骆马和小鸟都懂得怎么留一手吗?它们为植物留一条生路,也为自己留了一条后路。
难道这也是骆马和小鸟能历经千万年而存续到今天的原因?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适者”不一定是占有者、战胜者,而是能与周遭的生物共荣、共存者。孟子说:“如果不把细密的网子放进池塘,鱼鳖就吃不完;砍伐树木能找适当的时节,木材就用不尽。”这不也是同样的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