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有一种强迫症,住得久了,连我都有这种毛病。我手里若攥着垃圾,可以走上好几百米,直到眼前有垃圾筒为止;看见地上有纸屑,一定要捡起;口里有痰,就吐在随身带的纸巾里,哪怕身边就是沟渠。
初到新加坡,总疑惑于这里为何能控制得如此洁净,后归因于重罚之下必守规矩。此地罚款之狠、牢狱之凶近于苛刻。这里的法律包括:禁止乱涂乱画,禁止高声喧哗,禁止浪费资源,禁止公共场所抽烟。用以警示外人的著名案例,就是有个美国男孩,把资产阶级自由化那一套搬到新加坡来,对着马路上的汽车喷彩,后被捉,鞭刑数下,克林顿求饶都未能幸免。据说那年新加坡总理访问美国,在白宫外等候接见都被拒绝。不过结果是这么多年以来,连素以放浪形骸著称的美国人,在这里都过得规规矩矩的,不敢越界。条例执行成了习惯,就感觉不出其间的严酷。我现在生活在新加坡,就觉得很逍遥自在:不必担心在小摊吃饭染病,这里有国家规定的消毒程序;不必害怕人多挤不上车,大家都自觉排队,老人孩子优先上车;不必担心收到假钞,造假那是死罪;在商店买东西不存在坑蒙拐骗,也极少有砍价的可能,明码实价,爱买不买。一切有法律罩着,一切有标准可循,看着似乎刻板,生活起来却很随意,省却许多麻烦。
当年新文化运动的时候,顺带掀起了一股恋爱自由的热潮,许多文人雅土纷纷蹬掉家乡的原配,寻找自己的soulmate。但有一个文坛大佬胡适,却厮守着小脚原配安然度过一生。当然,此迂腐之举遭众革命义士的嘲弄,称其为不懂得享受自由恋爱。胡适淡然一笑,答曰:情愿不自由,就是自由了。
这也是我对新加坡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