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和报纸关于于丹的负面新闻多了起来,使得她在央视《百家讲坛》上所积累的良好形象受损。前段时间,在北大百年讲堂的一场昆曲名角的演出上,于丹一出场,就被不尴不尬地轰下台来,一时占据了报端一隅。由于事发在北大,越发引人注目,由此北大连带着吃“瓜落儿”。一时间,众说纷纭,对于于丹,力挺者和拍砖者兼而有之,以致拔出萝卜带出泥,涉及尊重与文明,甚至将蔡元培老先生的话“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也搬了出来,主办方还说出“网络暴力”……雨打芭蕉,都向着于丹抛洒而来;水发海带一样,都在尽情自话自说。
其实,这个时代,是大众最愿意拿名人开涮的时代。但是,不要简单地以为大众是一会儿狂捧一会儿狠贬的变色龙。大众的选择,往往隐含着大众文化中既定的审美取向和道德标准,尽管这样的取向和标准有时候摇摆不定。这一次,大众选择了于丹,不能说大众对于丹是出于羡慕嫉妒恨;也不能说活该于丹倒霉,偏偏出席的这样的一场演出遭遇到了无事生非的事端。醋打哪儿酸的,盐打哪儿咸的,总有一定的原因,脚上的泡都是走出来的。名人,尤其是文化名人走出书斋和象牙塔后粉墨登场走向大众文化的舞台,就一定如演员一样,总会有盛有衰,不可能总会有着光鲜的“挑帘好”,而不能有被喝倒彩的时候。这样的规律,相信会给更多聪明的文化明星一个有益的提示。
于丹为这个社会奉献了很多的“心灵鸡汤”,这方面有她的独特贡献,鸡汤毕竟不是白开水,更不是毒药。只是鸡汤总有喝腻的时候。大众文化就是这样东边日出西边雨,在转瞬之间寻找着下一个追捧的新偶像,就像在转瞬之间找一个开涮的对象一样。这是作为走出传统课堂和书斋而步入新媒体前沿的文化名人必须付出的代价。
因此,文化名人要明白,自己只是大众文化旋转机器的齿轮之一。他们所咬合的与其说是自己的专长——文化,不如说是大众对这些文化的兴趣、追捧和颠覆。大众文化成为了一种生产,自然也就把文化名人置放在一个生产的机制里,它可以以包装制造任何明星的方式,包装制造出文化英雄,并将其捧上云端;也可以将明星作为商品在有效期前后进行升值或贬值,乃至被颠覆置于脚下。因此,此次在北大百年讲堂的遭遇,于丹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文化名人需要有自知之明,自己即便再学有所长,哪怕是学富五车,也不可能包打天下,遇水搭桥,见山开路,处处逢凶化吉。文化名人不是万金油,可以随时搽;不是胡椒面,可以到处撒。于丹此次马失前蹄,表面上就是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即使你精通昆曲,但面对的毕竟不是你的专业所长,实在没必要做这种可有可无的点缀。
在新媒体时代,文化当然不必再皓首穷经,青卷黄灯,固守书斋,当然可以借助网络和电视,让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融合而彼此互惠,成为文化产业链条中的一种而让双方受益。但是,需要警惕和自律的是,无论金钱的诱惑还是友情的出演,还是对方商家灿若莲花的游说,有些地方,文化名人是要慎行的。并不是说那些地方一定是陷阱——但有可能是被利用的泥塘,而我们有些文化名人容易将这泥塘误以为是席梦思软床。
因为,我们的文化名人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正如后现代主义的研究者鲍德里亚所说的那样:在这样的时代里,“所有的事物都暴露在信息和讯息残酷无情的光芒里。”他说的“光芒”尤为值得注意,我们常常被这样的光芒所误导,甚至所刺伤,却极愿意飞蛾扑火般投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