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真是有趣味的事情。
朋友刚从欧洲回来,以为她会一脸幸福地讲述欧洲历史,她却痛苦地说,不知道什么是饱,就知道天天饿,也不知道欧洲人这几百年是如何生活的,简直生不如死。
也有朋友在澳大利亚生活数年,回来的唯一原因就是吃得不习惯,再住下去就会精神崩溃,也是因为吃才回来——一日三餐,的确离不开吃,哪有比中国人更会吃的民族?一个鱼香肉丝,要十五种调料,一个大厨一个味道,仅仅因为油温不一样,炒出来的菜就差之千里,更不用说那些宫廷菜和江湖菜了。
吃在中国发扬得如此光大,即使如动物内脏这样的东西,外国人肯定早早就扔了,但我们把它以酱油蒜蓉红焖后,再以生煸草头围边,吃起来肠软菜嫩,毫无腥气,是草根菜品中的极品。杜月笙平生最好这口儿,也许是因为和出身有关?贫贱出身的他,小时候哪里吃得着红烧肉。小时候培养的味蕾几乎跟定人的一生,到死也怀念母亲做的那碗热面汤,细碎的绿色小葱花漂上来,有香油点点滴滴,西红柿三四片,鸡蛋乖巧听话地卧在面里。那面,是前夜和好的面,已经筋道十足,被母亲用擀面杖一下下地拉长,以后漂洋过海多年,再也没有吃到过。
有个外国朋友,到后来放弃自己在国内培养好的味蕾,执意娶中国媳妇,并且定居四合院,吃卤煮火烧和褡裢烧饼,围着炭火的火锅吃涮羊肉,一家人围在一起包饺子,他每次见我们都用不流利的中文说:“中国人真是会生活,过着童话一样的日子。”
每次去北京朋友家都要吃烤肉,肉当然要用祖传的刀切,坚决杜绝用机器切,完全是对吃和肉的一种尊重,每一刀下去,味道都不一样,然后江湖吃法是站在烤肉台子前,一脚蹬着板凳一手去烤肉,底下是热烈烈的果木,烤肉用果木烤出来才会香,有肉的原味……我每次去都觉得仪式感非常强,有的时候形式决定内容,形而上一样有形而上的妙处。
于是中国餐馆开到世界各地,哪里有中国人,哪里就有中国餐馆。才不和外国人一样,不动烟火,几片粗面包,加点沙拉和黄油就是一顿饭,想想都会郁闷得发疯,做了中国人之后,再去做外国人,只在味蕾这一点上,就有无限的思乡情结。
吃在中国分的流派也异彩纷呈,有人爱川菜的火爆热闹,是刚刚热恋的小情侣;有人爱鲁菜的踏实温厚,一步一个脚印;广东菜清淡,但足以養人,是慢下来的爱情,一唱三叹,都有自己的韵律;徽菜是花间小令,一个人独行;到了东北菜,就会乱做一锅,什么都敢往锅里放,一大盆端上来,豪放得没有道理……最喜欢家常菜,谁能把家常菜做成最生动的菜肴,那是菜中上品。那私家菜,是只属于自己的,带着祖传的好——我小时候,有一家人做臭豆腐,祖上流传二百年了,自从卖臭豆腐的走过后,满街的臭,可是,真是好吃。臭豆腐在中国餐饮文化中和谐统一得让人佩服,似一对吵吵闹闹的小夫妻,离不开,可又彼此鸡吵鹅斗着,既甜蜜又苦涩,斗了一辈子,一回头,已经老了,老了,仍然吵——我的爷爷奶奶已经九十有三,还吵着要离婚,我听着要笑,想起那块历久弥香的臭豆腐,只觉得生活这样充满了味道,真实的生活一定是又香又臭的。
人生也许就这样寡淡,到最后,落实到一粥一饭间,如此踏实妥帖,丝丝入扣,那所谓的山高水远,其实与自己的生活,差了很多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