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A当年选择念法律,是因为看了西德尼·谢尔顿的《天使的愤怒》。书里的女律师才华横溢、貌美如花,事业风生水起,感情生活也多姿多彩。她立志成为那样的女子。如愿考入政法学院。毕业之后,进入一家法院。同事、环境和受理的案子全然不是她理想中的样子,多年之后,按部就班成为一名女法官。所幸,肃穆的工作并未抹杀浪漫的天性。常被领导表扬断案思路清晰的她,工作之余,却为一段段纠缠不清的情感哭哭笑笑,提出许多无知少女类的问题。后来她买了台艳丽的酒红色笔记本电脑,说:“这下好了,下午可以到咖啡馆去写判决书啦。”
在咖啡馆写判决书,A居然可以在这里起草决定当事人命运的公文,我不禁对制服之外艳丽如俗女的她肃然起敬了。好在A功底深厚,咖啡馆里写就的判决书一点儿也没有影响她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据说,年终评比她写的判决书获奖了呢。
女友B主持着报上几个专事风月闲情的版,清丽优雅。一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仙女模样。生活中的她却是一位烹饪高手,中西餐都拿手。最擅长的是红烧肉烤蛋、走油蹄膀和酱猪蹄。更难得的是,做完这些浓油赤酱大碗菜,走出厨房B依旧清新,秀丽的面孔不带一点油光,身段也不似长期兜转于厨房的女同志一般膨胀起来。我总觉得她有点像侦探小说里隐藏得最深的凶手,明明是行凶者,看起来却如纯情的小白兔。
女友C从一家小报跳槽到某政府部门,自感社会地位大为提升,以前读报最爱副刊的她如今专攻头版。因为专事起草单位领导讲话稿,视野大大拓展,对国家大事了然于心。单位领导循循诱导道:“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抄的人水平如何。我们这里的工作,不需要你随便创新的。”C渐入佳境,把自己八小时之内的工作比作一个缝纫工,好的缝纫工能把许多碎布拼成一件成衣,看不出痕迹来。下班之后,她用笔名为几家报章的副刊写稿。在本地小有文名。得意之余。不免自嘲:我,白天是良家,晓上是吧女。
发自内心地佩服在不同角色问优游自如的ABC,却又同情起那些身体不好却还虚胖着,内心伤春悲秋如林黛玉却长着傻大姐模样的女子来。类似的可怜人还有那些刀子嘴豆腐心的好人、聪明面孔笨肚肠的庸人。造物,真是不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