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过流浪汉。
7月初我跳槽和公司闹翻,信用卡刷爆了,房租欠了两个多月,笔记本电脑也抵押给别人,新单位的工资还有十几天才发。于是我想,得,反正天也不冷,去广场过夜得了,省得房东断电断水给我脸色看。
于是我下班之后假装上地铁回家,其实去麦当劳坐到23点,然后买了两个馒头回到公司楼下的广场上。保安看我穿得比较整齐也不管我,我就在长椅上躺下过夜,留一个馒头放在枕边作早饭。
第二天凌晨惊醒,身边多了一只毛色暗淡的流浪狗,盯着馒头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给了它半个,它摇摇尾巴坐在我旁边。那时候曙光微露,城市中心的玻璃墙面渐渐映出朝阳,那简直是我一生之中最温暖的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