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开收音机,才知道如今仍有人通过电台点歌。这是一种多么古老的行为呀。在我成长的年代,很多同学听收音机的目的就是为了听听有没有人给自己点歌。同时也急着拨打电话,希望能被接通,把自己想说的话和想让对方听到的歌传送出去,让那个夜里在桌前点灯做功课或者读书的人听见。这叫作凭歌寄意。
以歌传情,是许多恋人乐此不疲的事情。但是送一张唱片、传一首歌,与在电台点歌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私密的,只存在于两个人之间;后者却是公开的,所有听众都能分享。或者我们应该更准确地说,在电台点歌好像是私人的,其实又是公开的,于私密与公开之间呈暧昧之态。
有时,这是一种炫耀。就像有些小白领花半个月的工资,在铜锣湾人流最密集的地方,登一天的大屏幕广告示爱;又如某知名富商,在畅销的报纸上买下整版送给女明星来证明自己。他们相信如此敞露内心,最能感动对方。而且这也就等于宣告:我將,或者我已经独占这个情人。爱情是盔甲上的纹饰、车头的标志,被夸张地陈列人前。
可是还有一种情况,点歌的人不报真实姓名,也不张扬对方的名字,他只是用了一组只有彼此才能明白的昵称,甚至可能隐藏得更深,干脆为自己起一个无人识得的别号。这样做是冒险的,因为这首歌极有可能无法达成任何效果,犹如一封没写收件人地址的信,寄了,可是寄不到,混杂在满天乱飞的旋律之中,转瞬即逝。更何况我们的情人或许喜欢宁静,永远不听收音机。如此,点歌已不是情意的传达方式,而是自恋的体现。
当恋人陶醉在这样的乐曲之中,他其实是在进行一个复杂的诠释过程,不断在乐曲与个人经验之间来回修剪,好使其完全合模,化身成最私己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