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不入”是好词,也是好状态,有很浓烈的孤单与个性。是野草闲花逢春生的渺茫。这样一想,心早成了一片冰心在玉壶。
就这样格格不入着——永远和众人不一样,独自成行。
陈丹青说鲁迅很独自,很格格不入。也提到过张爱玲,第一次在上海开文代会,别的女作家穿列宁装,而她穿了花旗袍,还烫了大波浪的头发,与现场气氛格格不入。于是她走,继续自己的格格不入。
不合群,不热闹。一个人远行,喜欢陌生,喜欢隔阂,喜欢人与人之间的淡薄相处,喜欢这样的格格不入。
随大流的东西,一定艳俗。众人都是均码状态,仿佛一个尺寸的衣服,永远是统一的样式,永远是一样的尺寸。我从来不买那样的衣服,我更愿意买唯一,买量体裁衣的,那唯一的,只属于我自己。
就像爱一个人,爱这个人,哪怕知道他坏他烂,可是,因为贪恋这人世间的一点点爱一点点温暖,便飞蛾一样,扑向了火。这一场盛宴,是一个人的盛宴,与现实的爱情如此格格不入,不温暖,不体贴,不妥当——但她一意孤行,一定要一意孤行,“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儿爱”,有的时候就是这样,贪一点儿爱,就飞身扑火,就与现实的爱情背道而驰,那根反骨,把人逼到了绝路。
为什么明知是万丈深渊还要跳——因为除了跳没有别的选择,难道要把青春耗尽没有半丝爱情?难道要苟延残喘地活下去?与大多数人一样,结婚生子,无端地变老,把一个鲜活的生命耗成渣子?不不,不如燃烧,哪怕烧成了灰烬,摸起来也是烫的,至少,还有爱的余温。
那格格不入的人,大抵是人缘不好的,或者说不被大眾认可。但小众,一定是绝世倾城的姿态在众人面前。格格不入,其实是生活中一种极致的情调,一道不可或缺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