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炉法则”的由来
在寒冷的冬天,人们都喜欢围着热炉取暖,可是贪心的人明知手摸到热炉会伤到手,他仍然去摸它。人们根据这一规则归纳出“热炉法则”。
“热炉法则”阐述的原则
★热炉火红,不用手去摸也知道炉子是热的,是会灼伤人的———警告原则。领导者要经常对下属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告诫他们不要触犯规章制度。
★每当你碰到热炉时,肯定会被火灼伤———一致性原则。组织“说”和“做”是一致的,说到就会做到。也就是说组织中的人只要触犯组织的规章制度,就一定会受到惩处。
★当你碰到热炉时,立即就被灼伤———即时性原则。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绝不能拖泥带水,绝不能有时间差,以便达到促使犯错者及时改正错误行为的目的。
★不管是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公平性原则。在组织的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领导者还是下属,只要触犯组织的规章制度,就要受到惩处。
热炉法则告诉我们:任何人都知道热炉红了不能碰,在任何单位里都有这样一个“热炉”,只要你一碰它,它立即就会灼伤你,这就是惩罚管理。
关于“热炉法则”的案例
热炉是铁面无私、不讲情面的,谁碰它,它就烫谁,真正地做到对事不对人。对于管理者来说,要想使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就必须身体力行,从我做起。
1946年,日本战败后,松下公司面临极大困境。为了渡过难关,松下幸之助要求全体员工振作精神,不迟到、不请假。
然而不久,松下本人却迟到了十分钟。松下迟到确有客观原因。本来,他上班是由公司的汽车来接的。那天,他早早起来,赶往阪急线梅田站等车,可是左等右等,车总是不来。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他只好乘上电车;刚上电车,见汽车来了,便又从电车上下来乘汽车。如此折腾,到公司的时候一看表,迟到了十分钟!原来是司机班的主管督促不力,司机又睡过了头,晚接了松下十分钟。
按照规定,员工迟到要接受批评和处罚,松下认为必须严厉处理此事。
首先以不忠于职守的理由,给司机以减薪的处分。其直接主管、间接主管,也因监督不力受到处分,为此共处理了八个人。
松下认为对此事负最后责任的,应是公司的最高领导———他自己。于是对自己实行了最重的处罚,退还了全月的薪金。
仅仅迟到十分钟,就处理了这么多人,连自己也不饶过,此事深刻地教育了松下公司的员工,在日本企业界也引起了很大震动。
律己才能律人。领导自己犯了错,主动处罚自己,这样做的积极意义比制定一千条规定都要好。
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董事长也要遵守规章,只有领导这么做了,员工们才会遵守。作为领导者,不要以为制度只是给员工定的;恰好相反,任何制度的有效推行都离不开领导者的身体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