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民族英雄岳飞,人们更多熟悉的是他英勇抗金的故事,而关于他的情爱世界,知之甚少。
公元1103年,也就是宋徽宗崇宁二年,岳飞出生在河南汤阴,家境贫寒。在岳飞之前,岳飞的母亲曾生过4个孩子,但不幸都夭折了。生下岳飞时,岳飞的母亲已经38岁了,用现代的话说,已经算是高龄产妇了。中年得子,岳飞的父母欣喜万分、悉心教育。岳飞5岁就咏诗诵经,8岁就涉猎诸子百家,文采洋溢,在当地被称为神童。岳飞从小也习练武艺,16岁成婚那年,已有一身武艺在身,志在保家卫国。岳飞的第一位妻子刘氏,是岳飞的同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到家中。刘氏长得很漂亮,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与岳飞却是百般的恩爱。夫妻俩在小山村里平静而快乐地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一年后刘氏为岳飞生下儿子岳云,七年后又得子岳雷。
金人入侵,岳飞参军抗敌。岳飞和刘氏的婚姻大概持续了八年多,后来由于岳飞长期在外当兵服役,家里又困窘,再赶上汤阴县后来被金兵占领,刘氏最终撇下两个年幼的孩子改嫁他人。对于这段姻缘,岳飞曾有一句话:“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待老母,不期妻两经重嫁,臣切骨恨之。所谓恨之深即爱之深,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岳飞第二次结婚是在26岁,新妇是一位比他大两三岁的老姑娘,名叫李娃。李娃是一位典型的贤妻良母,她上孝顺婆母姚氏,下慈爱刘氏所生的岳云、岳雷,为岳飞在前线作战减少了后顾之忧。此外,她还先后为岳飞生育了岳霖、岳震、岳霭等孩子,使这个原本人丁不甚兴旺的家族变得兴旺起来。岳飞后来在抗金战争中能够屡建功勋,应该说与李娃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岳飞虽然有过两次婚姻经历,但观其一生,应该说在婚姻生活方面还是相当严肃的。在那个时代,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妻妾成群,纵情宴乐。与他同时的将领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吴玠个个如此。但唯独岳飞,在成为独当一面的将领后,依然保持着农家本色,不但生活极为俭朴,而且绝不纳妾。有一次,吴玠特地送给他一个美貌女子,但岳飞连看一眼都没看就将她退了回去。用现代的话讲,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男人。
1141年(宋高宗绍兴十一年)12月,岳飞被宋朝政府以“莫须有”的罪名赐死。临终之时,岳飞的身上还戴着李娃送给他的定情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