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篇 名犬宾果的故事
一八八二年的十~月初,正好是深秋时节,当时,尼克斯住在加拿大的马尼特巴省。那天,他刚吃过早餐,悠闲地倚靠在椅子上,隔着小窗欣赏窗外的景色。因为窗门很小,只能看见草原的一小部分和牛舍的一角。
突然间,一只庞大的灰色动物穿过大草原,冲进牛舍里。在它背后,一只体型较小、身上有黑白斑纹的狗紧追不舍。
“狼!"他惊讶地叫出声来,并随手抓起一把槍跳出去,想助那只狗一臂之力。
可是,在他到达之前,它们已经离开牛舍,跑到草地上去了。狼因为摆脱不了纠缠而愤怒地停住脚步,掉过头来。那只牧羊犬一直绕着灰狼咆哮,想趁机咬住它。
尼克斯对准灰狼发射了两槍,不幸都没打中,狼和狗仍然在草原上追逐着。
过了一会儿,牧羊犬终于追上灰狼,并狠狠地朝着它的屁股咬了一日,然后急急往后退,免得受到灰狼反击。
它俩各摆着架势,动也不动地互相瞪了一会儿,就又在草地上追逐起来。每跑两三百米的距离,便恢复刚才的僵局。那狗每跑一段,就回过头去看看有没有人来援助。它很巧妙地缠住正往森林逃去的灰狼。直到狗与狼追逐到一公里远的地方,尼克斯才气喘吁吁地赶上去。狗一看到援助它的人来了,就加紧脚步追上灰狼。
它们又扭打在一起,像漩涡般地转了两三秒,一瞬间,那雄伟的狗咬住了灰狼的喉咙,灰狼被咬得鲜血淋漓、四脚朝天。尼克斯连忙跑向前去,瞄准正在挣扎的狼射了一槍,结束了这场战斗。
狗看见敌人死了,头也不回地朝六公里外的农场奔去。尼克斯这才知道,它是那个农场饲养的,刚才就是从那里追出来的。回来他又探知这只狗已经咬死好几只狼了。那只住在大草原的灰狼虽然属于矮小种,但比起狗来 还 是大多了。以小胜大,那狗实在了不起!尼克斯心里暗自称赞着。
因为他很喜欢这只勇敢的狗,打算不计代价买下它。可是狗主人很不客气地回答说:“你要买狗,就等着买它的孩子好了。”意思是说:法兰克(那只狗的名字)是不能出售的,它的孩子 还 可以考虑一下。
不久,法兰克的孩子诞生了。它固然有父亲的血统,但长相却没有父亲雄伟,浑身光亮的毛皮,圆圆胖胖的体型像极了皮球,与其说它是只狗,倒不如说它是只长了尾巴的熊来得恰当。
它略带茶褐色斑纹的毛皮和法兰克有点相似,这使尼克斯有了一缕希望,心想:“这小家伙说不定也会像它父亲一样了不起。"
小狗儿的鼻子和嘴巴周围有着明显的轮形白毛,于是尼克斯给它取名叫“宾果"。
那年冬天,宾果在尼克斯家的小屋里渐渐长大了。它长得健康可爱,却喜欢恶作剧和汪汪叫个不停,因为食量大,体重自然增加得很快,不久就变得胖嘟嘟的,行动也跟着变得迟钝了。
宾果喜欢把鼻尖伸进捕鼠器,所以常常被夹伤。它 还 喜欢和猫咪亲热。每当它挨近时,猫咪都以为它是来打架的,便气冲冲地用爪子抓它,然后你看我、我看你,互相瞪个没完。有时甚至打得十分激烈,以致宾果常常头破血流、伤痕累累。
第二年春天,尼克斯开始认真地训练它,偏偏它的记忆力很差,无论怎么用心教导,都学不好。
尼克斯看它实在受不了苦,不得不停止训练,改教它做一些简单的差事。有一次,尼克斯要它去找老母牛。一会儿的工夫,它果真在草原上找到正在吃草的老母牛了。
从此,只要尼克斯说:“去把老母牛带来!"宾果便蹦蹦跳跳地跑出去,没多久就把老母牛赶进牛舍里。
尼克斯跑去一看,母牛 还 在喘个不停,这才知道宾果根本没给母牛喘气的机会,一口气就把它赶回来了。于是,他暂时不再叫宾果赶牛。
可是,宾果很喜欢这份差事,即使不叫它做,它也会自动跑去赶牛。起初大约每半天赶一次牛,后来,只要它有点闲工夫,就会以最快的速度跑到草原上去,在短短的两三分钟内,把那只可怜的母牛赶回牛舍。它工作得越来越勤快了,一天之中竟然赶牛回来十几次。
刚开始,尼克斯认为这样做,牛不至于跑到很远的地方去而迷路,也不是件坏事。后来他发现,常常把母牛赶回来,似乎会影响到母牛的健康。
果然不错,母牛变瘦了,牛奶的产量也减少了。宾果的追赶已经变成母牛心理上很大的负担。每天早上,母牛一出去吃草,就开始担心会被赶回来,因此它根本不走下草原,只是在牛舍周围慢条斯理地晃着, 还 一面提心吊胆地瞪着宾果。
“宾果这家伙用这种开玩笑似的方法赶母牛,实在太过分了,我一定要纠正它才行。”尼克斯心里这样想着,就努力纠正它。可是,任凭他怎样做都没效果,不得已只好禁止它工作。从此以后,宾果虽然不再去追赶母牛,心里却想念母牛,常常跑去躲在母牛旁边睡觉。
夏天一到,可恶的蚊子开始活跃起来,人们在挤奶的时候,母牛总是不耐烦地挥舞着尾巴,这对挤奶的人来说,比蚊子更碍事。
挤牛奶的工作是由尼克斯那脾气暴躁、脑筋很好的哥哥弗雷德担任的。
弗雷德做事颇有毅力,他想了一个让母牛不会挥动尾巴的办法——拿了一块砖头,像秤锤般地绑在牛的尾巴上o
“这样一来,就不会碍手碍脚了。"弗雷德很有自信地说。在一旁观看的尼克斯 还 是认为靠不住。
这时,围绕在母牛四周的一大群蚊子,就像雾一样笼罩过来。忽然间,传来一阵低沉的撞击声,原来是母牛挥动了尾巴,尾巴上的砖头不小心打到了弗雷德的头。
“笨蛋!"弗雷德大声吼着。
母牛并不理会,仍然悠闲地动着嘴巴反刍着。弗雷德很生气地跳起来,顺手拿起挤奶时。坐的小椅子,狠狠地向牛背打下去。尼克斯在旁边看了,笑个不停,这使弗雷德更加生气,忍不住再一次打去。
宾果看到这情形,立刻自告奋勇地从相反的方向冲过来,使劲朝母牛扑去。
这下子事情可闹大了,牛奶洒了满地,水桶、椅子全被弄坏了。等到事情平息下来后,尼克斯忍不住责打了宾果一顿。
可怜的宾果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挨揍。本来它就看不起母牛,从此更加讨厌它,再也不愿意跑到牛舍睡觉了。第二天,它便转移目标,跟马做起朋友来。它成天和马一起玩耍,连上也睡在马厩外面。
牛群属于尼克斯,马群却属于弗雷德,所以当宾果改变它的工作场所时,尼克斯也不指望能有它做伴了。
整个春天和夏天,宾果只做了赶牛这一项工作。在同一年的秋天,村子里举办了一年一度的农展会。
在农展会期间,大家纷纷把家畜赶到竞赛场上去参加比赛。获得优胜的家畜不仅能受到喝彩,它的主人 还 可得到一笔可观的奖金。竞赛办法规定:“训练有素的牧羊狗,奖赏美金两百元。”
尼克斯受到朋友的怂恿,带宾果去参加比赛。比赛的当天早上,尼克斯预先把母牛赶到村外的草地上去。
时间一到,尼克斯站在评审委员席的前面,一面用手指着母牛的所在地,一面吩咐宾果:“去把母牛带回来!”
他的意思是希望宾果把母牛带到评审委员的面前。
这对宾果来说应该是轻而易举的工作,因为它和母牛捉迷藏似的追逐游戏,整整玩了一个夏季。
尼克斯非常有把握得到这份奖金。谁知母牛和宾果并没把他的话听进耳朵里,只管去做它们想做的事。
母牛一看到宾果飞也似的冲过去,认为只有跑回牛舍躲起来才安全。宾果这家伙也以为只要把它赶回牛舍,便完成了主人的吩咐。
于是,母牛跟宾果穿过草原,双双朝距离三公里外的农场跑去,一转眼就不见踪影了。那速度快得好像狼在追鹿一样。
它们再也没有回到比赛的地方。
尼克斯的美梦破灭了,评审委员把奖金发给宾果惟一的对手。
宾果那一套高明的看马技术简直令人吃惊。它白天几乎时时刻刻都跟在马旁边,到了晚上,就守在马厩门口睡觉。当马去拉车时,它一定要跟着它们前去,看起来宾果好像成了马的主人。
尼克斯并不是一个迷信的人,所以一点都不相信预兆。可是竟然发生了一件令人难忘的事情,使他不得不相信宾果真的有预知能力。
尼克斯和他的哥哥弗雷德同住在农场上。有一天,弗雷德打算到野外去收干麦草,来回要花一天的时间,他得一大早出发。
那天清晨,弗雷德愉快地招呼宾果,宾果理都不理,只管斜眼看着马。宾果不跟在马旁边是很少有的现象。
忽然,它把鼻子仰向天空,发出长长的哀叫声,一直目送马车到不见影子时,才从后面追去。追了大约一百米,仍不断地吠叫,那声音听起来很凄凉。 顽皮的宾果自动离开马,这 还 是头一次。那天,它在仓库的周围跑来跑去,并时常发出伤心的叫声,那叫声犹如吊祭时的哀歌。 当时,农场只剩下尼克斯一个人,他心中不由得萌起不祥的预感。
到了太陽西沉时,尼克斯对宾果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不耐烦了,于是不高兴地抓起身边的一根棍子向它扔去,并且大叫一声:“滚远一点!"
虽然宾果不再叫了,尼克斯心中的不安却仍然存在。
他开始责怪自己,为什么让哥哥一个人去呢?今后会不会无法和哥哥再相会呢?尼克斯心里乱糟糟的,如果早上见到宾果这奇怪的行动时,便及早想法子补救就好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越是接近弗雷德回来的时间,尼克斯心里越不安。
不久,弗雷德满载干草回来了,尼克斯才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他一面帮弗雷德照顾马群,一面问:“一路上你都平安吗?"
弗雷德轻松地回答:“很好啊,没发生什么事o”
尼克斯觉得自己把宾果无缘无故的哀叫,当作是不幸的预兆,实在太好笑了。
他把这事当笑话似的告诉星相师。
星相师听了,露出很严肃的表情说:“平时如果发生危险时,宾果是不是会跑到你身边呢?”
“是啊!"
“这么说来,宾果的行动不是没有意义的。其实,那天有危险的是你,不是弗雷德。它留在你身边,为的是保护你。就是因为它留下来,危险的事才没有发生。你却不知道它已为你解除危机了呀!"
一八八四年的秋天,尼克斯和弗雷德关闭了农场。邻家的哥顿先生是他们最要好的朋友,因此他们就暂时把宾果寄放在哥顿家。
宾果从小就没有进入屋里的习惯,只有在打雷时才会躲进去。
它最讨厌也最怕槍声和打雷。为什么呢?这也许和它曾被人射击过有关,而隆隆的雷声和槍声又很相似。
每天晚上,不分冷热,宾果都睡在马厩的门口。这使它有机会能尽情地夜游。
夜深人静、黑暗覆盖大地时,宾果便精力充沛地在大草原上奔驰。
远处农场的主人曾对老哥顿说:“天黑时,请你把那只狗拴起来,不要让它四处乱跑。否则别怪我手下不留情,开槍射击它。”
从这句话可以猜想,农场主人一定曾经将宾果误认成狼而开槍。
另一个居民说:“在寒风袭人的冬天黄昏,我看见一只庞大的黑狼,矫捷地袭击一只草原灰狼,并把它咬死。事后仔细一想,觉得不太对劲,可能是我错把狗看成了狼,那只雄壮的狗说不定就是哥顿先生家的宾果。”
宾果夜游时,曾经好几次欺负附近农民的狗。那些受到伤害的狗的主人也曾恐吓说:“总有一天,我要对它加倍报复。”
但是,就算万一宾果惨遭杀害,它的血统仍会绵延不断。一因为曾经有一个人看到一只母狼在草原上走着,后面跟随着三只小狼,它们和母狼长得很像,身体却比母狼强壮,最明显的是,它们的鼻子周围都有轮形的白毛。
换句话说,那些小狼是宾果和母狼所生的。
不管这是否真实,后来却发生了一件事。
有一天,尼克斯和其他人带着宾果,驾着雪橇在雪地上奔驰,突然有一只狼从低洼地方闯出来。
狼一转身便逃跑了,宾果从后面跟了上去。那只狼好像并没有使出全力逃跑,故意要让宾果追上。说也奇怪,它俩碰在一起并没有扭打,反而互相亲热地舔舔鼻子。最后,宾果竟兴高采烈地和狼并肩而行。
尼克斯看呆了,便一边前进,一边呼唤宾果向狼挑战。狼好像受了惊吓,飞也似的逃走了。宾果毫不放松地赶上去,这时大家又看见它俩亲热的模样。
尼克斯终于知道原因了——宾果很喜欢那只母狼。
和尼克斯在一起的老哥顿惊讶地说:“哎呀!太出人意料了。”
尼克斯一再呼唤宾果,宾果才依依不舍地走回来。
过了两三个星期,他们受到狼的侵扰。那只狼咬死了可爱的小鸡,偷走了香喷喷的肉块,同时 还 趁人们离开屋子的机会,把脑袋从窗口伸进屋里张望。
宾果好像根本不把自己的职责放在心上,一而再、再而三地放纵那只狼。
一天,有一个名叫欧利巴的人杀死了那只常常来騷扰的母狼。从此,宾果对欧利巴就很不友善,时常横眉竖眼地瞪着他。从这件事看来,那只母狼是宾果的太太应该没错。
尼克斯的一位邻居饲养了一只猎狗,他自认那是只最优秀、最有价值的好狗。
尼克斯和那位邻居处得很好,所以也很喜欢他那只猎狗。一天,那只名叫丹的好狗伤痕累累地从外面跑回来,一进门就断气了。
它的主人不禁怒吼:“我一定要捕到杀害丹的凶手,让它受到最严厉的处罚o"
尼克斯也很生气,便替他出主意,四处悬赏搜集有关杀害丹的情报。
哥顿先生的儿子知道他们正积极地调查凶手,有一天,他悄悄地把尼克斯拉到身边,神秘兮兮地看看四周,确定附近没有人,才压低声音说:“宾果就是杀害丹的凶手。"
听到这消息,尼克斯很惊讶,但是他并不想告诉邻居真相,于是不再插手丹这件事,同时也对宾果大感失望。
他一直认为:宾果这家伙绝不可能成为有用的好狗。虽然如此,他 还 是养着它,谁让他是主人呢!
没多久,又有事情发生了。
哥顿先生和欧利巴不仅是近邻,在工作上也是很好的伙伴,冬天来临前他们都在一起砍伐木材。有一次,欧利巴家的老马病死了,他想物尽其用,就把马尸拉到草原上,在尸体上涂一层毒药,打算用来毒杀狼群。
宾果始终改不了夜游的习惯,曾经在外边乱吃东西而中毒过好多次。这次它又再次中毒了。
宾果的胃口和狼一样,它非常喜欢死马肉。欧利巴把马丢掉的那天,它和哥顿先生的狗凯莉一块儿跑去饱餐了一顿。
从雪地上的脚印可以猜测出,凯莉吃得比较多,宾果可能边吃边赶走和它们争食的野狼,所以吃得比较少。
这两只贪吃的狗 还 在享受马肉时,毒性发作了。它们痛苦地挣扎了一番,才摇摇晃晃地回到家里。凯莉因为中毒过深,没多久就死在哥顿先生的脚边。
这突发事件使哥顿先生非常生气o “哼!欧利巴!你看不惯宾果就毒宾果好了,干吗害死我最心爱的凯莉。”
正在气头上的哥顿先生,立刻决定不再和欧利巴合作,并且断绝两人的友谊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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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宾果虽然保住了小命,但恐怕也得好几个月毒性才会完全消失。尼克斯根本不敢梦想它会恢复得像以前那样健壮活泼。
没想到,春天来临时,宾果的健康状况迅速好转。不到两三个星期,它又精神百倍,和以前完全一样了。
尼克斯因事搬到距离马尼特巴省很远的地方居住,到了一八八六年才又回到旧居。这段期间,宾果很受哥顿家的照顾。
离开两年,尼克斯以为宾果一定把他忘了。可是事实并非如此。
冬天刚开始没多久,宾果就独自离家,两天后才痛苦地爬回来。它的一只脚被锋利的捕兽器紧紧地夹住,那捕兽器 还 连着一块粗重的木头,它把它们一起拖了回来。尼克斯心里好难过,因为他看到宾果那只受伤的脚,已经被冻得像石头一样坚硬了。
其他人想替宾果解开捕兽器,它都暴躁地咆哮不休。离开两年的尼克斯对它来说,更加算是陌生人,但尼克斯 还 是勇敢地蹲在它旁边,一只手轻轻压住捕兽器,另外一只手压着宾果的脚。
宾果趁他不备时,一口咬住他的手腕。
尼克斯冷静地对它说:“宾果,你忘记老朋友了吗?"
听到这句话,宾果马上松开嘴,毫不抵抗地让他动手。尼克斯替它解开圈套后,它发出了痛苦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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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斯心想:“这坏东西原来 还 承认我是它的主人哩!”
他把宾果抱进屋里,让它靠在火炉旁,再替它揉那只被冻僵了的脚。一会儿,那只脚就暖和而柔软了。
那年冬天,宾果一直拖着跛脚走路。天气 还 没有完全暖和时,它的体力就恢复了。不仔细看 还 真找不出捕兽器夹过的痕迹呢!
同一年冬天,尼克斯等人布下不少圈套,抓到了许多狼和狐狸。这些圈套对聪明的宾果来说,一点作用也没有,可是狡猾的狐狸和狼却无法躲过。
甘乃迪平原人烟稀少,在一望无际的森林和山谷间,尼克斯总能获得大量的毛皮。
四月下旬,他照例骑马出去巡视他所设置的圈套,看看有没有收获。
一般捕捉野狼的圈套,大都用又厚又重的钢铁制造,它附有两个弹簧,每个弹簧大约有四十五公斤的力量。尼克斯在每处诱饵的周围设下四个圈套,用铁链把它们和深埋在地底下的大木头连在一起,然后在上面撒下一堆细沙作为掩饰,从正面看过去一点痕迹都没有。
尼克斯到达设置圈套的地方,正好看到一只野狼被坚固的铁夹夹住,任它怎么使劲挣扎,都逃不了。尼克斯赶紧拿起一根木棒把它打死,拖起来扔在旁边,再重新布置好陷阱。这种工作他已经做过无数次,非常熟练。
布置好后,他把刚才用过的螺丝起子丢到马的脚下,顺手想抓一些细沙撒在圈套上。
就在这一瞬间,尼克斯被隐藏着的捕兽器牢牢夹住了。幸好这捕兽器的利齿已断光了,他才没有被夹伤,但手臂已被弹簧压得疼痛不堪。
尼克斯很镇静,马上伸出右脚想够那把螺丝起子来解开捕兽器。
如果回头去看螺丝起子的位置,他的身体就没办法伸直。没办法伸直身子,就够不到螺丝起子,他只得尽量伸长身子,靠脚趾头的触觉来摸索。
那捕兽器像船锚一样,沉重地夹住了尼克斯的手,使他动弹不得。他把捕兽器当作圆心,一面慢慢地旋转身体,一面靠脚摸索。
费了九牛二虎的力量,仍然没有摸到螺丝起子。他回头仔细看,原来摸索的位置太偏西了。于是重新调整角度去摸索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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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心一意地使用着右脚,竟然忘掉了左脚的安危。一个不留意, “咔嚓”一声,他的心脏猛然一跳——左脚被另一个圈套夹住了。
这时,任他费多大的力量挣扎,都无法把两个捕兽器甩开。他一点都没料到自己会遭遇这种可怕的事。
还 好,现在接近春天,天气不太冷,尼克斯暂时可以不必担心会被冻死,可是,下场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在这人烟稀少的平原,除了冬天有樵夫路过以外,其他的时间是不会有人经过的。尼克斯并没告诉任何人他要到这里来,即使超过时间没有回家,也不会有人来找他。除了靠自己挣脱危险之外,再也没有得救的希望了。再空等下去,结果不是被狼咬死,就是冻死或饿死。
没过多久,红红的夕陽落人西边的枞林里,尼克斯趴着,听见黄莺在距离他两三米的小山上唱着歌。
被圈套夹住的胳臂渐渐感到麻木了,可怕的寒气侵袭着他的身体。虽然他受到这些痛苦, 还 忍不住地胡思乱想着:“小黄莺的声音为什么这样清脆呢?”
接着又想:“这时候,在哥顿先生那温暖的小屋里,他们或许正围着饭桌,享受丰富的晚餐,吃着大块的肉呢。”
抬头一看,他的马仍站在原地,好像在等他动身的样子。
尼克斯高叫了一声,马儿停止吃草,现出一副茫然不知所措的表情。
尼克斯多盼望这匹马能赶紧跑回住处,因为邻居们看见空空的马鞍,便会发觉事情不妙。而跟随马匹前来救他。
时间一刻一刻地过去了,寒冷和饥饿使他越来越觉得接近死亡的边缘。那匹忠心的马始终耐心地站在原处。
死亡的恐惧使他想到有一年冬天,村里的农民在这个平原上发现了做捕兽器的老铁匠,脚踝被猎熊的圈套卡得紧紧的,只剩下一堆骸骨。
尼克斯心想:“迟早我也会和老铁匠一样,只剩下一堆骨头。那些前来寻找的人,必须依据衣服的碎片才能认出是我。”
又想:“虽然狼是野兽,当它被捕兽器捉住而感到绝望时,一定和我现在的心情一样。唉!想不到我也会有做困兽的一天。”
黑夜悄悄地降临,四周响起了野狼的吼声,这些声音使尼克斯的马受到了惊吓,赶紧走向主人身边。
从这些狼吼的声音,可以判断野狼聚集的地点一定在这附近。尼克斯十分担心野狼会围拢过来,把不能动弹的他撕得四分五裂。
果然,它们互相呼应了一会儿,便陆续聚集过来,尼克斯的马先发现了它们,发出了拒敌的鼻息,把它们吓退了。可是狡猾的野狼看见他们并没有反击的动静,马上又转回来,蹲在尼克斯和马儿的周围。
有一只体型特别高大的野狼爬到尼克斯旁边,把刚才被他用乱棍打死的野狼拖走。尼克斯大叫一声,野狼也不甘示弱地回了一声,把旁边的马吓跑了。
不到两三分钟,那群野狼便把死狼吃得干干净净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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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死狼后,它们立刻又围过来,蹲在尼克斯的四周,其中一只胆子较大的野狼,一面闻闻丢在旁边的猎槍,一面用脚踢着泥土。
尼克斯伸出那只自由的右脚踢它,没有踢中,只把它吓退了几步。它大概看出尼克斯已快没力气了,就跑到他面前,威胁似的露出利齿。
其他的野狼一发觉尼克斯毫无抵抗能力,也大胆地跟上前来。尼克斯绝望地想:“我竟然会死在野狼的攻击下,实在不甘心!”
这时,一只巨大的黑狼怒吼着从黑暗中跳出来,向刚才闻槍的野狼扑过去,双方打斗了一会儿,野狼被咬死了,其他的野狼看见情形不妙,纷纷逃开。
多么可怕呀!这只比群狼更凶狠的黑狼正步步靠近。尼克斯心里慌乱,紧紧闭上眼睛,等待死亡来临。他万万没料到,走过来的竟然是他心爱的宾果。
宾果用毛茸茸的肚皮在主人身上摩擦,伸出舌头舔着他那冰冷的脸。尼克斯睁开眼,惊叫起来:“宾果,是你!可爱的家伙,把螺丝起子拿给我。"
宾果只知道主人要它拿东西,却弄不清楚他要的是什么,因此就跳过去,把槍拖到主人面前来。
“不是的!宾果!是螺丝起子。”
这回,宾果叼来的是主人的皮带o
“宾果,螺丝起子!"尼克斯大叫道。
宾果瞧瞧四周,这回终于叼对了。尼克斯点点头,它立刻得意地摇摇尾巴。
尼克斯费尽办法才打开右手的圈套。又过了一分钟左右,脚上的圈套也除掉了。
这时候,宾果已经把马赶回来了。尼克斯先在雪地上慢慢行走,等血液循环恢复正常后才上马。起初他慢慢地骑,逐渐加快速度往家里奔去。宾果赶在他前面,边跑边叫。
回到家里,尼克斯听了大家的叙述,才更觉得宾果实在是一只令人费解的狗,它和尼克斯之间必然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默契。
原来,宾果在天黑以前就开始悲伤地吠叫,并一直注视着木栅。天黑之后,它更不顾大家的阻挡,向着漆黑的近郊冲去,及时赶到濒临绝境的尼克斯身边,咬死灰狼,救了尼克斯一命。它从不曾到过设置圈套的地方,也没有受过特别的训练,谁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完成这件事的。
宾果和尼克斯一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它的生活方式总是带有野狼的习性。虽然它和尼克斯的心灵相通,可是并不特别爱跟随他,有时甚至连看也不看他一眼。
反而当哥顿先生的小儿子说:“宾果,走,我们一起到草原上去捉松鼠。”它马上高兴地跟去了。
有一天,宾果看到一具涂了毒药的马尸,竟毫无警觉地跑去大吃一番。肚子开始痛时,才慌忙跑回家——但它回的不是哥顿先生那儿,而是跑进尼克斯的小木屋。
小木屋是它生长的地方。在这里,它和主人尼克斯曾经有过非常快乐的日子。临死前,它跑来找尼克斯,希望能得到他的帮助,不巧的是,尼克斯并不在家。
第二天,尼克斯回到小木屋时,宾果的头枕在门槛上,已经气绝多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