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体和近体在句法、用韵、平仄上都有区别:
句法:古体每句字数不定,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乃至杂言(句子参差不齐)都有,每首的句数也不定,少则两句,多则几十、几百句。近体只有五言、七言两种,律诗规定为八句,绝句规定为四句,多于八句的为排律,也叫长律。
用韵:古体每首可用一个韵,也可以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韵,允许换韵;近体每首只能用一个韵,即使是长达数十句的排律也不能换韵。古体可以在偶数句押韵,也可以奇数句偶数句都押韵。近体只在偶数句押韵,除了第一句可押可不押(以平声收尾则押韵,以仄声收尾则不押韵。五言多不押,七言多押),其余的奇数句都不能押韵;古体可用平声韵,也可用仄声韵;近体一般只用平声韵。
平仄:古、近体最大的区别,是古体不讲平仄,而近体讲究平仄。唐以后,古体也有讲究平仄,不过未成规律,可以不管。
古体诗基本上无格律,所以以下只讲近体诗。
近体诗是在齐梁时代开始萌芽,而到初唐时期正式形成的一种格律诗。它的特点是:
(1)字数固定。近体诗包括律诗和绝句,律诗每首八句,绝句每首四句,句数都是限定的。也有“三韵律诗”,但很少见。也有所谓“排律”,句数可超过八句,最多可多至一百五六十韵(三百多句),但是句数都是偶数的。近体诗每句一般是五言或七言,六言的很少见。所以,字数固定可以说是近体诗的一个共同特点。
(2)用韵严格。这指的是:一首诗必须一韵到底,中间不能换韵;一首诗必须用同一韵的字,不许出韵;一般只用平声韵。
(3)讲究平仄。
(4)讲究对仗。
第(3)(4)两点是近体诗的本质特点。
古体诗是相对于近体诗而言的。作为一种体裁,古体诗的特点是不大讲究格律。凡是诗歌,多多少少总是要讲究一些格律的,比如押韵,这就是一种格律;字句比较整齐(四言、五言或七言),这也是一种格律。这些因素,古体诗都是具备的,所以不能说古体诗完全不讲格律。但古体诗格律的要求不像近体诗那么严,即前面所说的近体诗在字数、押韵、平仄、对仗四方面的要求,古体诗都没有。也就是说,古体诗不同于近体诗的地方在于:
(1)字数句数不限,可以是四、五、七言,也可以是杂言;最少可以是两句,如傅玄《杂言》;最多可以达三百多句,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共357句。
(2)押韵不严格,可以换韵,可以通押,可以用平声韵,也可以用仄声韵。
(3)不讲平仄。
(4)不讲对仗。
古体诗也叫古诗。作为一种体裁来说,在近体诗产生以前的诗歌,包括《诗经》《楚辞》、汉乐府、汉魏六朝五、七言诗,都可以称为古体诗或古诗。在唐代近体诗产生以后,唐代的诗人除了写近体诗外,还继续写这种不大讲究格律的诗,包括四言、五言、七言、乐府等,也都可以称为古体诗。但是在习惯上,往往把“乐府”另立一类,而把其余的称为古诗,特别是把五言的和七言的称为古诗,这是狭义的古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