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苦难对视的岁月
——————浅谈《许三观卖血记》
书的扉页有这样一句话:“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归根究底,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依旧是余华的风格。就是因为这句话,我蹲下身,从架子的最低一层取出了这本书。
01血·泪·尊严
作者说:“现实,这个词让我觉得有些狂妄,所以我退而求其次,这里面写到了平等”。
可许三观追求的平等是什么呢?
在许三观心里或许有一杆秤,人们所有的行为变化、情感变化可能都是为了维持内心那杆秤的平衡。而让这杆秤持平在许三观的理解中,或许就是一种平等。
“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当许三观的生活变得糟糕时,他心里的平衡被打破
他要换回他的尊严他要去卖血。
起初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强壮有力气的小伙子,青年的许三观第一次去卖血,遇上了同去卖血的阿方和根龙,遇见了李血头,知道卖血前要喝足了河水把“尿肚子”撑起来,知道了卖血后要吃猪肝、喝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从此,卖血,成了许三观生活中执着的信念。
第一次卖血的钱他用来娶了妻子许玉兰、第二次是因为大儿子一乐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他要去赔偿,邻居间的流言使许三观认定大儿子一乐并非自己亲生,为了扳回心里的不平衡,“报复”妻子,他又为了已婚的林芬芳卖了一次血.....
许三观时不时表现出他愚昧的思想观念、荒唐滑稽的行为举止、人性中自私自利的一面。
但再小的人物也有对生活的向往,也有人性共通的东西。
他要去卖血,他要让全家人生存下去,要熬过一场场灾祸。
三年自然灾害,家家户户没有粮食了,看着家里的人一顿顿喝着越来越稀的玉米糊,他卖了血带着家人吃了顿面条;为了让儿子尽早从生产大队调回城里,他卖了血摆了宴席请生产队长吃饭;第六次卖血为了给儿子治病,辗转多地,结识了年轻人来喜来顺,告诉他们“卖血的诀窍”。
犹如开篇阿方和根龙告诉青年的许三观:血就是力气,是钱,是可以源源不断地来的。只要卖血后可以吃上一盘猪肝、喝一碗温黄酒....
那时阿方的身体败了,根龙也死了。可许三观在大哭了一场之后,还要去卖血。
血,是许三观抵御生活苦难的筹码,是卑微的希望,卖血,是许三观用来对抗生命不幸的方式,是他生活的信念。
这就是余华的风格,余华用文学的眼睛探求历史现实中不同时期小人物的苦难和荒诞,以及身上那些卑微的闪光点。
02人情
余华写小人物,写其卑微、写其穷困、写其苦难。也写人性、写人情。
在第二十五章里,文革时期妻子许玉兰被人贴了大字报,说年轻的时候是个妓女,因而被揪过去天天开批斗大会,剃了阴阳头,一站就是一天。
三个儿子或多或少都想和母亲“划清界限”,许三观只好自己偷偷给妻子送饭。
“许三观将饭放在一只小铝锅里来到大街上,很远看到许玉兰站在凳子上,低着头,胸前挂着木板,头发长出来一些了,她的脊背弯得像大字报上常有的问号一样,两只手垂到膝盖上…”
许三观走到妻子面前,只说了句“我来了”。
只此一句,为之动容。
别人发现了许三观,质问他为什么给许玉兰带饭,他说:“你们看,这锅里只有米饭,没有菜,我只让她吃米饭,也是在批斗她”。
待他人走后,许三观对妻子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
许玉兰把米饭含在嘴里,重新咀嚼起来说:“菜你拿给孩子们吃吧”。
相较于《活着》中福贵的故事,许三观的故事
是那种读着读着就会笑,笑着笑着又忍不住想掉眼泪的感觉。
“一个人的品质其实是被无数人悄悄拥有着”
在这种小人物的温暖和幽默中,我们看到了自己。
许三观的故事如余华笔下的《活着》、《兄弟》一样,都以悲情为基调,苦难、穷困、渺小是这些人物的共同点。
但这些人物都在时代的洪流中以自己的方式努力生存着。
正如许三观说道:“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
许三观卖血已成为他的习惯,直到最后一次,他才真真正正为了自己卖血,为了能让自己来上一盘炒猪肝、喝上一壶温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