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暑假里,为了提高自己对书的了解和对视野扩充,妈妈给我买了这本充满了笑声的书,“是很好笑的一本书,我心情一不好就看这本书,它总是让我乐开怀!”这是我对书的总评。
写《同桌冤家》的“美美”,喜欢小朋友,喜欢开玩笑的可爱的人。善于用金键盘敲故事,而用钢笔却写不出一个故事的……奇怪的人。她每天电子信箱里都会堆满了大部分的“小情书”,其内容大都是“阳光姐姐,她就是小朋友都喜欢的伍美珍姐姐,我好喜欢你。”这样情真意切大胆表白的……超人!
同桌就是天生的一对冤家,“三八线”的斗争,“传字条”的风波,让人爆笑拉风的校园故事,每天都在快乐上演。惜城一个干瘦的小男生,是兔子的同桌,是全校最聪明的男生,所有的变态言论都是出自他之口。兔子一个死 读书的书呆子,和咪咪是最好的闺蜜好朋友,总爱恶整惜城。咪咪是聪明的小妞,也是阿呆的同桌,当阿呆有难的时候,总是第一时间拨刀相助。阿呆就是一个呆呆的胖子,用惜城的话来说,长得像早熟的冬瓜,胖嘟嘟的小皮球。这两对冤家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我最喜欢的一对冤家是刘若的《惹我试试看》。刘若和我的性格非常相象,我的同桌比她的同桌要瘦一些。同桌的手又大又肥,我看了此情景就会忍不住地掐,他那白皮嫩肉,哦,不,应该是黑皮嫩肉。受不住我插,一插就鬼哭狼嚎,但他还不知死活地阴笑,我伸出那可怕的摩爪,发出致命绝技——九阴白骨爪,他只好甘拜下风。等我放开手时,他的手上留下了剧毒,名叫“万紫千红”读了这篇,我都不禁捧腹大笑,这对同桌真是顶级的大冤家。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了同桌与同桌不应该这样,应该团结友爱,我一定要好好待我同桌。暑假里,这本书让我开怀大笑,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名言,如果你开心请看这本书,如果你不开心,那就更要看这本《同桌冤家》了!让大家笑个不停!大家一定要多看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