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了好几个月的书,终于在这个假期,再次被我翻出来,《鲁滨孙漂流记》,我又与它相遇了。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读它了,但是再过几次之后读这本书却又是另一番滋味。
《鲁滨孙漂流记》主要是讲一个英国青年为了发财暴富,在一次贩卖黑奴去非洲的途中,不幸遭遇到了暴风雨,但他却幸运地活了下来,并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几年,之后,又回到了祖国的故事。
不知道第一次读这本书是什么时候了,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迷住了,越看越爱不释手,这次我依旧也是一口气看完了它鲁滨孙很喜欢冒险,虽然他过着富裕舒适的生活,可他不愿意过这种生活,所以才有了后面的传奇。
鲁滨孙有很多过人之处。他遇到紧急情况十分镇定,并没有慌张,来到荒岛上,他没有等待死神的降临,而是开始接受现实,寻找东西来养活自己,并独立做了很多实用的东西。恐怕我就不会像他那样了。
鲁滨孙做事不喜欢拖拉。他担心大船随时会不见,于是不断地从船上搬运有用的东西下来。可是我与他相比就差远啦!说要做的事情恐怕只有非做不可的程度才回去做。我忽然想起看过的一片寓言:一只猴子一直想筑一个自己的窝来躲避风雨。无论暴风雨时多么狼狈,可是一次次风雨过后,它总是想反正也不迟,就一直没有行动。很就过去了,它的窝还没有做成,终于再一次暴风雨中,它凄惨地死去。或许,如果我不改掉这个习惯,也会跟这个猴子一样。不仅会误很多事,而且这样匆匆忙忙办事效率也不高。
不是每一个人来到一个荒岛,都能像鲁滨孙一样把它建设成一个世外乐园的。鲁滨孙懂得未雨绸缪:他怕日后没了子弹,就没法捕捉山羊之类的,就没有野味吃了,于是他想方设法捕山羊,并让它们大量繁殖起来,后来,他不仅不用担心没羊肉吃,还有羊奶、奶酪等可口的佳肴;鲁滨逊意外收获的麦子,他没有用掉,而是把它们当做种子,种起来,就这样,他有了很多麦子,后来还吃上了面包……他也做了很多生活需要品,诸如桌子、椅子、碗之类的。
鲁滨孙不仅动手能力很强,而且十分聪明谨慎。虽然这是一座荒岛,可他却把自己的房子隐藏得十分好。他为了不让自己丧失说话的能力,驯养了一只鹦鹉;并且为了不让自己遗忘年份,每天还刻下日期。
鲁滨孙有勇用谋,他机智地与野人周旋,就下了一个野人的俘虏,把他教得跟自己一样。他也十分善良宽容,面对一群曾经叛乱的水手,在他临走时,他没有把他们带回去接受法律的制裁,而是把他们留在了荒岛上并留给了他们很多东西。
鲁滨孙可谓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出色青年,他身上有很多超于常人的品质,我十分敬佩他。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读一本好书,你就会收获很多,不如多读读书吧!也许你会收获惊喜,从而成长,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