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买东西的宗旨是:性价比要合适。所谓性价比就是价格要和东西的品质及使用价值相对等。那么当然,在打折的时候,是商品性价比最合适的时候。喜欢,摆在头等位置——然后,假如喜欢,但性价比不合适,那么就舍弃。一度,我觉得这样的消费是理性、成熟的消费。
有几次,与设计师女友出门。她带我到一些趣致的小店游走。看到好玩的东西,我拿不定主意,会问她:“这个怎么样?”她多半会回我:“你喜欢吗?喜欢就好。”我心下暗想,我喜欢的东西很多,也不能都买啊。她在低头注视一个水滴——孔雀蓝冰裂纹的瓷质文房四宝。很少见这样材质的水滴,造型也很美,流畅而贴合手心,但价格甚高。她毫不犹豫掏钱买下。我说:“好贵。”她说:“喜欢的东西啊。”我也看中一个瓷质的砚台,瘦长别致,但觉得好贵,没有下手。
每个打折季,是我出动的大好时机。看到曾经喜欢的东西减价了,会喜滋滋地买下。有时折扣厉害,一不小心就买多了,囤着,划算啊。当然,有些很喜欢的,没能留到打折季就已经卖光了。
久而久之,我家里有许多性价比合适的物品。随着时间推移,物品越来越多,塞不下了,每次收拾都会淘汰很多。这些东西也曾经喜欢过——性价比合适的时候买的。也谈不上特别喜爱,舍弃就舍弃了。而女友家很有味道,物品都是她精挑细选的,非常喜欢才带回来,厮守在一起,相看两不厌。又加上价格不菲,也很当心地使用,渐渐有了与她的家和她的人合而为一的妥帖感。很多东西,大约可以陪伴一辈子吧。
我开始修正我的一些观念,例如这个性价比。随着时光飞逝,渐渐明白,很多事与物,贵精不贵多。朋友情趣相合,几个就够,在于投契不在数量。物品也是一样。我们来这个世界走一遭,秉承的只有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真谛。陪伴在身边的,都应该是最爱的。那些可有可无的,其性价比再好,也不必理会。少而精才是精髓。
关于性价比,当然喜欢是排第一位的。关注性价比的,那一定是因为囊中羞涩。不是出不起,是钱还有更要紧的去处。所以,挑到的都是退而求其次的:挺喜欢,价位合适,用得到,来年丢掉也不可惜。
现在的我,时间与空间都非常宝贵,不该再走中庸路线。喜欢和不喜欢的界限已经很明确,不再是似是而非的那个生命时期了,精力要用在值得的事情和值得的人身上。所以,性价比不再主打,喜欢才是最重要的。
亦舒说起自己的窘迫时光,房间里无暖气,买不起貂皮大衣,总得把经济先搞上去,否则年龄大了恐要吃苦。深以为是。只有经济与人格均独立,才能不再将性价比放在首要考虑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