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喜欢的饮品之中,酒是很特别的一种,它彰显阳刚又装扮柔美,饮者之众又颇具号召力,实在是不可多得的。
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家里很难找到一个酒瓶,更别说常有酒喝。但真要喝酒,只有我的父亲才配喝,而且他是轻易不喝的。那时候,喝酒要到村里的供销社去买散酒。平时一日三餐尽是粗茶淡饭,所谓吃香的喝辣的在当时简直是奢望,可望而不可即的。只有家里来了客人,父亲才会取出那一套由他专用的酒具,把饭桌放在炕上。因为酒是凉的,需要加热,父亲便把酒倒在事先准备好的酒壶里,要么把它放在盛满热开水的搪瓷茶缸里,要么把一个酒盅里的酒点着,用火来把酒壶里的酒烧热。我最喜欢看父亲在火上烧酒了。父亲取来一块不大不小的秫秸瓤,放在酒盅里,漂浮着,然后点着火。于是,晶莹的酒盅里腾地冒出一团蓝莹莹的火苗,只见那火苗温驯地舔着父亲手里的玻璃酒壶,那情势仿佛不是在温酒,而是在做实验。那时,父亲的神情是沉静的,似乎是在期待即将到来的喜庆节日。
早些年家里酒多是一些高度白酒,它们是男人们的专用品。这样的酒一旦加热,就具有很大的威力,就像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挥手之间,便要翻江倒海了。我那时只有在一旁观看的份,嘴上根本不馋。我觉得这样的场景就像拍电影的现场,一点杂音都没有,倘要乱说话,岂不是对客人很不礼貌吗?
可以想见,酒是老百姓招待宾朋亲戚的最好礼品,是人们盼望好生活的开端,偶尔为之,不成局面,但在经济匮乏的年代,这已经很不错了。
在乡下,不论是红白喜事都少不了酒,尤其是年轻人结婚,那可是无酒不成席,酒充当了穿针引线的角色。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日子好过多了,自然酒也喝得多了起来,已经不局限于招待客人了,凡是跟自己有点联系的,尤其是在一起共事的人,隔三差五地就聚在一起喝上一回,而且喝的是瓶装的酒,那盛酒的包装盒子一般都是金光闪闪的。酒场上的人们也不再那么拘谨,而是很随便地喝着,就跟平时吃饭一样自由自在。在浅斟慢酌中,他们有时便把藏在心底的话倾诉出来。
男人喝酒似乎是个传统,女性饮酒则是刚刚起步,她们除了喝点香槟之外,还要喝啤酒。且看那些酒场上的女士们,那个豪爽劲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很多人凑在一块喝酒是热闹,一个人喝酒可以是诗人李白那样的“举杯邀明月”式的孤芳自赏,纵使没有幽婉的音乐相伴,单是萦绕在心头的那份不舍的温柔就足以起到激动人心的作用。
我的在银行看大门的父亲还是保持着原来的传统,还是自斟自饮,菜上得不多,顶多就是一碟花生米,一个小咸菜而已,却不是当年的穷样子了。
人生百味,几度春秋,酸甜苦辣,冷暖自知。人闲来没事的时候,备一壶浊酒喝两盅,往事奔来眼底,酒就跟那情同手足的兄弟一样与你推心置腹,叫你无法不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