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住进一只小怪兽…………·
2005年冬天,我陷入一种焦虑的状态。骑着单车穿过小城的街道,心底有忽明忽暗的恐慌,以及无法言说的忧伤。
我清楚地知道焦虑之所在。
喏,看到了吗?街头那个卖水果的姐姐,住我家楼下,曾经弹得一手好钢琴。每次看到她,总有几分惋惜爬上心头;年少时的堂哥,多仗义多侠骨柔情啊,可那天,有朋友来借钱应急,我看到他拒绝得轻松自在;表姐那几年在爱情里兜圈,谁都不入眼,她一定是忘了吧,年少时,有个男生送了条围巾,就让她甜蜜了好多天……
那个18岁的我,很想问问他们,你们喜欢这样的自己吗?
我不喜欢这样的他们,而且我还特别害怕未来的某一天,我会和他们一样,没有长成自己喜欢的样子,而是变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这种害怕,像一张网,将一个18岁的女孩困进了无尽的忧愁里。内心深处,像是防不胜防地住进了一只小怪兽,整日诚惶诚恐,不得安宁。
·藏在心底的凌云壮志被惊醒…………·
而这种纠结与惆怅的情绪,一直蔓延到2010年夏天,我读完大学。
毕业的哨声一吹响,我就马不停蹄地拖着行李箱,坐上了开往上海的火车。我心情迫切,刻不容缓,好像去晚了一秒钟,都是对这座城市的辜负。
其实,我已经迟到了四年。
高考后的那个暑假,我过得极度狼狈。楼下信箱里收到的录取通知书,盖的是合肥的邮戳。而我心中向往的,明明是上海。心底的忧伤无从排解,只好趴在床上哭得昏天黑地。那时想,亦舒说得真是贴切啊:成长的第一步,是要熟习失望。
四年后,当我走出上海火车站时,内心那种快要溢出来的喜悦,又新鲜又饱满。如同四月微风中,吹来的淡淡青草香;又像是七月的午后,一场倾盆大雨带来的愉悦酣畅。出租车外,是深夜的上海,路灯发出橘黄色的光,心底有暖意。
师姐帮我租的房子,在浦东三林。中外环之间,30平方米的合租房,月租1200元,押一付三,我爸说他再养我三个月。躺在床上,我对着天花板,学着韩国人,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喊“fighting,fighting,fighting”,藏在心底的凌云壮志被惊醒,争先恐后地“蹿”了出来。
但这座城市很快就向我露出狰狞的一面。二流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处境颇为尴尬。晃悠了两个月后,我在电话里辩解,我只是不想从一开始就做自己不喜欢的事而已。我爸回我,你不去尝试,怎么就知道不喜欢呢?
第三个月,我做起了销售。妥协的原因很简单,我再也不好意思开口让我爸给我付第四个月的房租。
感谢世博会,让我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听起来不至于太跌份。我在世博园卖了三个月的纪念品,如同农民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收成和付出不成正比,却也让我在世博会结束后,顺利进入一家德企,做了我热爱并愿意为之奋斗的工作。录取我的老板说,能将一件烂大街的旅游纪念品卖出品位,你会是好的广告人。
在这家公司,我一直待到2015年的今天。虽然没有成为女强人,却也让我在这座城市可以游刃有余地生活。而我时常忍不住感叹,我现在拥有的一切,其实都得益于第一份工作带来的福气。
一天,我坐在午后的阳光里看书,无意中读到一句诗:我得到了安然的睡眠,便同时失去了黑暗中憧憬的星星。我拿起铅笔,在旁边写:我失去了黑暗中憧憬的星星,却得到了安然的睡眠。
真好。比起所失,现在的我,更愿意看到所得。
所谓成长,大抵就是以前在意自己失去了什么,后来更愿意看到自己在失去的过程中收获了什么。得与失之间,自己与自己达成了和解。
·不是所有的鱼都生活在同一片海…………·
2015年元旦,我高中最好的闺密莉莉,在小城结婚,而我缺席了婚礼。
她没有发出邀请,而我装作不知。我俩耗尽闺密间最后的一点默契,心照不宣地想要规避见面后无话可说的尴尬。
可当我在朋友圈看到婚礼现场的照片时,心底的失落还是漫无边际地蔓延开来。我俩信誓旦旦地说过,无论山高水远,一定要做彼此的伴娘;也极其认真地设想过,房子要买楼上和楼下;甚至还开玩笑说,要是能嫁一对双胞胎就好了……时光有些残忍,十年过去,我们毫无征兆地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小美的电话打进来时,我正难过得想要落泪,她在那头简明扼要地说,西藏南路100号,速来,带你蹭饭。
挂断电话,镜子里的我,脸上的忧愁渐渐散去,不自觉有了浅浅的笑意。一边换衣服,一边想起2010年,当我拖着大包小包抵达学姐帮我找的合租屋时,这个叫小美的姑娘,面无表情地帮我打开门后,便哈欠连天地折回了自己的房间,我的一句“你好”只好悄悄地咽了回去。但后来,她却成了我在这座城市里收获的珍宝。
莉莉的伴娘不是我,我最好的闺密也变成了小美。友情这辆车,有人进来,就有人缓慢地离开。村上春树说,不是所有的鱼都生活在同一片海。
18岁时,我有一个包括莉莉在内的,庞大的闺密团。我掏心掏肺地对每一个人好,生怕自己不小心的怠慢,就失去一个朋友。十年后,我变得吝啬。身边重要的人越来越少,但这些重要的人也越来越重要。
我和小美,我们的房子,买在楼上和楼下。
·给我端来一盘圣女果…………·
我在上海的第二年,遇见K。然后谈了一场继初恋之后,声势浩大且伤筋动骨的恋爱。
K很有才华。白天,他是华山医院的外科医生,晚上却是新天地酒吧的驻唱。切换的空间有点大,我没办法掩饰对他的好奇,以及迷恋。
是有过浓烈的爱情啊。夏天的夜晚,我们沿着淮海路一直走一直走,像是永远走不到尽头;冬日的午后,我们坐在复兴公园的藤椅上,安静地晒太阳,恨不得把骨头晒软,把情话一次性说够……可来年春天的时候,他说,我们分手吧。
所有刻骨铭心的爱恋,都在这个季节,销声匿迹。
有多少一根筋的姑娘,和曾经的我一样,在分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苦苦追寻一个答案?当我第五次喝得云里雾里时,小美姑娘一声怒吼,你有完没完?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从头到尾都不够爱你。
小美在word里罗列出K不爱我的20条理由。我不愿意打开,因为我能列出比这更多的,他爱我的理由。深陷爱情里的人,总是容易自动屏蔽掉苦,只想起其中的甜。
可《圣经》里说得好啊,不要惊动,不要叫醒,等她自愿醒来。
当我从这场虚无的梦里醒来时,终于不再是“祥林嫂”般愁眉苦脸地嚷嚷,看,我失去了一片天空呢。而是从容不迫地说,呵,我拥有了另一片森林。
在遇见良人之前,我谈了一场又一场的恋爱。活成了18岁那年,自己鄙夷的样子。实际上,这没什么不好,因为Mr。Right不会第二天自己出现在门口。
哦,你要说,真心离伤心最近对吗?不动心,才不会伤心对吧?可我更喜欢泰戈尔说的,相信爱情,即使它给你带来悲哀。有时爱情不是因为看到了才相信,而是因为相信才看得到。
写这句话时,我的Mr。Right正给我端来一盘圣女果。
·给18岁的自己一个拥抱…………·
2015年情人节,是我28岁的生日。
想起十年前,我在数学课上勾勒的个人蓝图:25岁结婚,27岁生小孩,有随时能凑饭局的闺密团,有一份光鲜亮丽且很牛的工作。要漂亮,要睿智,要收放自如;要保持童心,不忘初心;要全力以赴,不辜负生命的饱满与厚重。
很遗憾,我没能活成当年自己喜欢的样子。也许并不是我忘了初心,而是当年的初心在后来的时光里,变得没那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