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字鲁直,是著名的“苏门四学士”之首。他的名字是中过进士的父亲给他起的,“庭坚”是上古时帝颛顼高阳氏的后裔“八恺”之一,有追慕古代大哲之意;以“鲁直”为字,是希望儿子像宋真宗时的直臣鲁宗道那样,刚直忠正。事后证明,黄庭坚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
宋哲宗时,在司马光的推荐下,黄庭坚被召为校书郎,负责撰修《神宗实录》。因为工作出色,被提拔为起居舍人,三年后出任宣州知州。只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正是这本《神宗实录》,给他惹上了麻烦。
北宋中期以后,朋党之争有愈演愈烈之势。元祐八年(1093年)哲宗亲政后,在章惇、蔡卞等人的带动下,所谓的“绍述派”开始清算“元祐派”,黄庭坚被诬蔑成元祐一党。负责审查的蔡卞在鸡蛋里挑骨头,从《神宗实录》里搜罗出了千余条内容,认为是对神宗的诽谤。于是皇帝下诏,令他入京,等候受审。
《宋史·黄庭坚传》里记载了这次“文字狱”的审讯情况。经史官们反复考查核实,仅剩下32件琐碎的表述还有待查清,其中黄庭坚所写“铁龙爪治河有同儿戏”,成了首要的问题,罪名是“大不敬”。所谓“铁龙爪”,是熙宁年间太监李公义设计制造的一种疏浚河道的工具,用它在河中挖掘泥沙,效果很差,劳民伤财,所以黄庭坚才有此记述。面对气势汹汹的诘问,黄庭坚淡定地回答说:“那时我正在北都任职,这件事是我亲眼所见,确实像儿戏一般。”整个庭审过程,他语气中没有丝毫忏悔之意,而且凡是有所查问,他都照实回答,毫无顾忌,最后连过堂的人都暗地里伸起了大拇指,称赞他胆气豪壮。
结果事实没有成为问题,态度倒成了最大的问题,他因此触怒了皇帝,被贬涪州别驾,安置在黔州(今四川彭水)。
贬谪的诏书下达,左右的人都哭泣起来,黄庭坚却神色自若,倒头便睡,睡得还格外地香。旁人看他喜形于色,好心地提醒他说:“黔州乃是蛮荒之地,少有人烟,凡遭贬此地者,皆水土不服,不病即亡,你不仅不担心,还很高兴,是什么原因?”黄庭坚回答说:“四海之内,皆为兄弟,浮生若梦,来去无迹,凡有日月星辰明耀之地,无处不可寄此一生,又有何忧?”
即使被流放到了大西南,攻击他的人还认为他去的是好地方,诬他枉法,于是再被移至戎州(今四川宜宾)。黄庭坚淡然处之,只是一身正气的他对官场已不再抱有希望,他取别号“山谷道人”,将更多的精力寄托在诗歌、书法、禅学修养等雅好上。从此,中国的历史上,少了一位为民请命的清官,多出一个在艺术领域纵横捭阖的大家。
黄庭坚在《书缯卷后》一文中,道出了自己为人处世的准则,他说:“士大夫处世可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或问不俗之状。老夫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以异于俗人,临大事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意思是说,一个人处世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俗,俗了便无药可医。什么是不俗呢?还真不好说,看他平时与普通人无异,然而临大事的时候,他的气节却不可剥夺,这就是不俗之人。
因为不俗,所以优秀,黄庭坚就是因此而为人所铭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