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用来流浪的,肉体是用来享乐的,生命是用来遗忘的,灵魂是用来歌唱的。”看到吉卜赛人的这句歌谣,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古龙。
古龙的稿费加版税一度很多,可以买豪宅,可以追美女,可以豪爽地赞助朋友,可以一掷千金地花天酒地、引吭高歌——我这里,给他概括为“稿费是用来挥霍享乐的”,似乎也不为过。
“他已坐下来,坐在鲜花旁,坐在美女间,坐在金杯前。琥珀色的酒,鲜艳的蔷薇。蔷薇在他手里,花香醉人,酒更醉人。他已醉倒在美人膝边,琥珀樽前。”《天涯·明月·刀》里的这段文字也许就是古龙成名后的生活写照。巨额稿费,使得古龙可以把自己也打造成他小说里的公子侠士。
古龙是为生存而写作的,对这一点,他毫不讳言。他对待自己稿费的态度,处处流露出真性情,今朝有酒今朝醉,拿到了稿费,就去喝酒玩乐,常常是今天才拿了几万元稿费,第二天,兜里就剩下不到1000元了。有朋友来借钱,碰巧手头的钱不够,怎么办?古龙二话不说,从书房里翻出一部手稿的卷首,递给朋友说:“你去找某书商,就跟他说是我叫你去拿定稿款的,20万元,够了吧?”朋友将信将疑,到了书商那里,书商看了看书稿,当即就给了他朋友20万元。古往今来,把文章写得很大气的,为数不少,而在文章之外又能保持大侠风范的,着实不多。古龙算是一个!
他在外人眼中活得足够潇洒,然而他自己却说:“我靠一支笔,得到了一切,连不该有的我都有了,那就是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