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当人在炫耀什么的时候,他炫耀的,恰恰是他没有的,或是缺少的。举例来说,当有人在炫耀他的财富时,这人的财富往往并不多,或不够多。若是够多,他便不必炫耀了,因为已经尽人皆知。当有人在炫耀他的学问时,情形也一样,他或是没有学问,或是学问不够好。若是他学问真够好,他必然知道炫耀没有什么用处,而且有学问的人,必然不屑为之。
这是一个矛盾,要炫耀你真有的,然而,真有了的,又必然不会炫耀。所以,在社会上,处理人际关系时,可以肯定一点:遇到有人在炫耀他自己,不论是炫耀什么,都只能姑妄听之,而且可以肯定,他在这方面,没有什么了不起,和他自己所说的必然不同,不可相信,相信了就会上当。
炫耀和说谎多少有点不同,无中生有是说谎,无限做大,是炫耀。
欺骗是人类的行为之一,没有人一生之中没骗过人。欺骗他人这种行为,当然不值得鼓励,但绝不能否认这种行为的存在,也不可抹杀这种行为的普遍性。任何人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欺骗过他人,不过要知道,可以骗别人,不能骗自己。
有人会骗自己吗?非但有,而且不少。向别人说谎?说得多了,连自己也会把谎话当作了真话,心理学上的这种自欺现象,相当普遍,稍微留心一下,可以发现周遭这种人还真不少。
自己把自己骗信了,那种现象,属于精神病的范围,千万要小心提防,不可让它发生。
人只要活着,不论经验多老到,智慧多么高超,学识多么丰富,总有犯错的时候。犯了错,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自己先觉察了,在他人未发觉时,就已经纠正。另一种是自己未曾觉察,错误由他人指出。
通常,第一种情形,不会有什么问题。而第二种情形,大有问题,可以由此生出轩然大波,当然,也可以一笑了事。
被他人指出错误时,自然不是一桩很愉快的事。尤其当人家指出错误时,人家有权态度恶劣,面子上下不来,硬不肯认错,唯一的结果是错上加错,面子更难看。所以,只要有错,一经知道,立刻承认,才是光明磊落的明智之举。
人有几千万种,不同的人行事的方法不同。一些人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另一些人杀头也不肯做;一些人认为非常正常的事,另一些人会认为屈辱之至。人各有志,不必相强,更不必要求雷同。
十分重要的一点是:自己不会去做的事,只要自己不做便可,绝不能要求他人也不做。你不喜欢做、不想做、不会做的事,或许正是别人喜欢做、要做的事。自己不做,也不让人家做,就是行为不当。干涉他人的行为或思想,是人类许多纷争产生的原因之一——人类行为有一定的准则,如遵守公德、法律等等,只要在这些通行的准则范围内,人家喜欢怎么样,是人家的事。自己不做,人家有权做,看了固然讨厌至极、可恨之极,但唯一的方法就是不看,而不能不让人家做,虽然有时有权可以阻止——如父母对子女、上司对下级,但也是不用为宜。
各行其道,不会有纷争;硬要求相同,才会起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