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初二的地理课上第一次知道北极圈、极光、阿拉斯加人的小冰屋和爱斯基摩狗。后来班会上,班主任问我们将来有什么远大理想,我都没来得及深思熟虑就说,将来要去北极圈住,养一只爱斯基摩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爱斯基摩狗”也成为我人生中第一个外号,从初中一直跟到我去香港念大学为止。
所以当我在北极圈里,坐着爱斯基摩狗拉的雪橇,在结了冰的育空河上驰骋的时候,不免想到了我乏善可陈的少年时代。
我生长在京杭大运河边上,很难想象从繁华的大上海驱车两个小时就能到达这么安静的地方。我住在父母单位的家属大院,房子是单位分的三室一厅。我的外公外婆也住在这里,他们的房子离我家走路只要五分钟。
大院里的每户人家都互相认识,夏天的时候人们搬出凉席在小区门口吃西瓜、吹牛皮,冬天谁家煮了羊肉汤或饺子,大家闻到也总要去讨来吃。当年国有企业很吃香,单位有自己的医院、商店、宾馆、疗养院,大院里面的孩子都在同样的小学和中学读书,然后短暂地离开数年,到邻近省市上大学或者打转,之后回到这里,和父亲母亲一样进单位工作,拿同样的学徒工资,然后住单位分的福利房。
从来没有人想过要离开家属大院,只有我那从苏联留学回来的外公颇有眼界。他当时一心想让我妈妈出国,未果,后来就成了我妈妈希望我出国。
我的母亲日复一日地操心我的学习。小区里的女生在高二的时候都选了文科,只有我一个人固执地选了理科。我的母亲非常害怕女孩子到高中,心思变野、成绩变差,所以她发现我藏在抽屉里的情书之后狠狠地打了我。我每天都在担心让母亲失望,从小挨打的经历让我和她之间有种冷漠生疏感。好在我高考很争气,最终我赌气选了离家最远的香港中文大学。
在香港待了三年之后,我去了法国游学,之后借着工作的机会走南闯北。
母亲依然会在她同事女儿的婚礼上抹眼泪。她同事说:“我们家闺女从小学习就不好,没本事考到国外,但是她唯一的优点就是嫁得好。这不,她老公要去美国念博士,带她过去陪读,可比你们家的考GRE、考GMAT要轻松。”
但是母亲哭归哭,我和她如此倔强地相似,所以她心里早就明白,我永远都无法回到我长大的那个京杭大运河边的小城市,永远无法在家属大院里过多数人选择的生活。我对她说我要去北极了,她一时没反应过来我要去的是地理意义上的那个北极,等反应过来之后,她知道没办法阻止我,就额外给我打了筆零花钱,让我买贵点的冲锋衣和靴子。
飞机从洛杉矶起飞,直到凌晨才降落在阿拉斯加州的安克雷奇市。我和同行的朋友冒着暴风雪,一路向北穿过迪纳利国家公园和北美大陆最高的麦金利山到费尔班克斯。
太阳完全升起之前,我们已经正式踏上了被BBC评选为全世界最危险公路的道顿公路。道路崎岖不平,勉强能容两辆车开过,当对面来车的时候,扬起的漫天雪花纷纷降落在车窗上。车在一望无际的冰川和原野中蜿蜒前进,穿过无数的森林与河流,途经无数的上坡和下坡,以及惊险的转弯。有麋鹿在我们面前从容不迫地横穿而过,几只异常硕大的乌鸦从天空中一路悲鸣,直到消失不见。正午时分,我们竟然见到几条流动的活水,在这零下三十摄氏度的地方,清澈的流水依然欢腾着冲刷过鹅卵石,凛冽的风吹开荡漾的水波,溪流叮咚作响,飞快地奔流不见。溪流两旁的树木也因为水流的滋润而长得格外高大健硕。
我们在冻脚镇(Coldfoot)赶上了日落,天空是渐次变幻的橙红色。树林和原野在夕阳下灿烂生辉,远处野兽的毛发也被镀上了金色。
“今天是春分,昼夜等长,从明天开始,每天的日照就会多二十分钟,直到五月份迎来极昼。”说话的是我们的向导苏珊,她在厚重的蓝色登山服里穿着俏皮的背带裤,浅金色的头发扎成两条麻花辫,雪白的皮肤上有被晒出来的两坨粉色。
“我是因为失恋才来阿拉斯加的,原本只是想待一周,结果待了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她一边熟练地为我们卸行李,一边说。冻脚镇是美洲大陆最北端的有人居住的小镇。说是小镇,也只有三座房子,一座是旅馆,一座是餐厅,一座是邮局,此外还有一个加油站。小镇的居民大多并不是出生于此的因纽特人,他们有的是来自南部佛罗里达的中学老师,有的是来自纽约的商人,有的是来自南美洲的摄影师。他们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不如意才想要逃离,却未曾想到爱上了这片世界最北之地,一住就是好多年。
我坐在从冻脚镇去怀斯曼的车上。怀斯曼在冻脚镇以北,那里没有饮用水,没有电,只能靠生火取暖。
汽车在厚厚的积雪上勉强停稳,我在松软的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前往这里唯一的小木屋。小屋的主人杰克,作为摄影爱好者,为了拍到极光而在北极圈长驱直入,最终被这片静谧神圣的土地深深打动,而长久地留了下来。
小木屋里没有任何现代化的设备,用石头砌了一个壁炉,木柴烧得噼啪作响。他烧了一壶开水,招待我们喝咖啡和热可可,然后替我们逐个调相机上的参数。
“我在这里拍了十几年,所有关于极光的东西我都知道。”他拍拍胸脯。
和我一起来看极光的有几位年过花甲的老妇人,她们中最老的那位叫南希,走路要拄拐杖,颤颤巍巍,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没膝的雪里。司机有好几次问她要不要在车上休息,她都愠怒地说“不”。
当大伙儿在屋外待了没几分钟,双手被冻得失去知觉,连快门都按不动,要回屋烤火的时候,她一个人动作迟缓地支起三脚架,调好光圈和快门,对着在夜幕中跳舞的极光,拍出一张又一张照片。“我在威斯康星长大,不怕冷。”她调皮地冲我说道,露出少女般狡黠的眼神,“你这么年轻,在屋里待着干吗?”
我站在她的身旁,看着极光像烟花一样在头顶绽放,时而旋转,时而伸展,时而像一道闪电一样划破天际,时而渐隐在天幕中。
在极光周围,银河中璀璨的星星清晰可见。北极星在我们头顶,接着就是北斗七星,远处有仙女座和猎户座,一切都非常安静,只能听到雪缓慢落下的声音。
到底为什么要旅行呢?我也常常问自己。我在希腊爱琴海的群岛上看过海上日落,在落基山的巨石上攀岩;我在婆罗洲的热带雨林中穿梭,当城市的喧嚣逐渐隐去之后,树林间萤火虫的光亮便逐渐显现;我在澳洲中部的原始部落停留,日落之后人们在篝火边挥舞着动物的头骨唱古老的歌谣。我也曾探访人类文明的遗迹,雅典卫城、庞贝古城、复活节岛上永远面朝大海的神祇,在罗浮宫和大英博物馆里看上千年人类智慧的积累。旅途本身是那么孤独,那么寂寞,即使有萍水相逢的情缘,也无法长久。在路上遇见了,一起看过大江和大海,也终究在机场道别之后,消失在彼此的人生之海。
但是正是这样遗世独立的气质吸引了我。我在海滩上和背包客们一起抽烟、喝酒,从岩石上跳到瀑布下面的水塘里去,和陌生人拥抱,在甲板上跳探戈。一切都适得其所,一切都水到渠成。
我在北极圈里一切安好,却在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
车速太快加上轮胎打滑,车就那么直直地向路旁的悬崖冲去。
出事的时候,我正听着音乐在后座打瞌睡。感觉到车身失控般晃动起来,我睁开眼看到的景象就是车身飞速冲向悬崖,陡峭的岩石和万丈深渊急速扑面而来。
“啊”的一声惊呼被卡在嗓子眼儿里,血液全部冲上头顶。
然后车子蹭过防护栏,向另外一个方向弹去,最终滑落到路另外一侧的雪堆里,卡在灌木之间。
我听过人在濒死那一刻灵魂出窍的故事,据说会看到这一生中所有你爱过的人。但对我来说,脑子里只是一阵空白。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我无能为力。
我上一次最靠近死亡的时候,是2014年夏天。因为做上市和并购项目太过疲劳而病倒,低烧不止,用什么药都没用。
两个医生在偷偷嘀咕:“不会是肿瘤吧?”
我不小心听到了。我并不是很害怕,只是觉得悲伤,后悔自己将太多宝贵的时间用在加班上,后悔自己还没来得及做真正想做的事情。
拿到一切正常的诊断报告之后,我开始萌生辞职并且离开香港的念头。我用了一年的时间给自己做准备,最终辞去收入颇丰的工作,告别已经恋爱快三年的未婚夫。
我回去和母亲道别,她正在朋友圈里翻看她同事女儿刚出生的宝宝的照片。她抬眼看了我很久,眼中有光芒闪烁,最终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那是我最后一次回到家属大院,我从小区这一头走到那一头,依然会有人喊我的小名,但更多的是我从未见过的人。很多熟悉的阿公阿婆要么搬去上海、苏州这些周边的大城市安享晚年,要么已经去世。
国有企业成了私营单位,效益反而更好了。招来的员工也不再是小区里长大的孩子,清华、北大的硕士生就有好几个,他们根本不会住在小区里,而是住在市中心。
母亲在浦东机场的海关入口处泣不成声,而我还是离开了。
我们一行人被好心的过路人救起来,他们手拉手组成链条把我们从沟里拉出来,汽车已经完全报废。
母亲退休之后,终于彻底闲了下来。我怂恿她去旅游,她一边说“都这把年纪了”,一边报了去爱琴海的邮轮之旅。船上没有手机信号,我只能偶尔看到她发的朋友圈:年轻的男男女女,芝士和鸡尾酒,日出与日落。
旅行回来之后,母亲又报了瑜伽课和拉丁舞课,每天在网上和我切磋舞艺。而我则突然爱上了做饭,常常向她请教我外婆传给她的独门菜譜。我们都是拧巴的人,所以依然没有正式握手言和,至于“我爱你”这种肉麻的话,更是一次都说不出口。
我开始意识到其实我们从未试图去了解彼此。她不知道我在外面几次生病、遭遇意外差点死掉;我也不知道她当初连续一个多月照顾中风昏迷的外公,最后又一手操办了葬礼。
我从小和她就不够亲密,她每次拉着我的手,我都会别扭到浑身僵硬。当我们都了解这个世界的浩瀚宏大和人生的渺小谦卑之后,我和她之间便有了某种紧密的联系。
飞机巨大的翅膀划破黎明前黛蓝色的天际。
我们喝了一杯又一杯威士忌,把冬天的毛衣一件件脱下来。
下一次要去哪里呢?下一次又会看到什么样的景色,经历什么样的磨难,见证什么样的奇迹,听到什么样的故事呢?
世界是一个圆,所以当我走得越来越远,我是不是也离家越来越近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