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无忌审案不走常规路,为李靖觅得了一条生路。
唐朝大将李靖出任岐州刺史不久,当地有一个人向唐高祖李渊举报,称李靖自以为功高盖主,正在岐州策动谋反,并将其谋反的各种言行和“证据”一一写在状子上,言行所涉及到的各种时间、地点和证人都写得相当详细。这让李渊大为震怒,随即责令长孙无忌审理此案。
根据自己对李靖的了解,长孙无忌知道他一定是被人诬告的。但他又深知,李靖是一个粗枝大叶的人,平时做事和说话都喜欢任着粗狂的性子来,口无遮拦,难免给人留下添油加醋的把柄和机会,百口也难辩。因此如何为李靖澄清,还他一个公道是一个难题,因为状子所写的“反动言行”都难以一一驳斥。
最终长孙无忌想到了一个救李靖的办法,他特意要求原告跟自己一起回岐州办案,以示透明公正,结果原告愉快地一口答应。
办案的一行人,走了好几个驿站后,在一天晚上,终于到了岐州的边界。但吃过晚饭后,长孙无忌却突然杖打起随行的一位小官吏,原告过去一问才知道,原来是这个小官吏做事太粗心,竟然把他写的状子给弄丢了,而且还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弄丢的。
没有铁证如山的状子,也就意味着第二天无法去法办李靖,长孙无忌显得手足无措,无比紧张,称此事如果一旦被高祖知道,大家肯定都难辞其咎,弄不好还会落个故意包庇李靖的罪名而集体掉脑袋!
被杖打的那个小官吏,一听此言,吓得魂不守舍,连滚带爬地来到原告的面前,跪地请求他再写一份状子,好搭救他们一下。
原告见此情景,想想也没有其他更好的补救办法了,于是便连夜重新又写了一份。
第二天,长孙无忌拿到新状子简单看了几眼,就令人将原告捆绑起来,随后带着他一起赶回长安向李渊报告审查结果。
长孙无忌说:“李靖是被人故意诬告、陷害的。”
李渊问:“何以见得,据说,你都没进到岐州境内,更没有提审李靖!”
长孙无忌应道:“无需提审,陛下看看这两份出自同一个人之手的状子就知道了。”
李渊将两份状子一对比,其中所涉及的时间和证人等内容相差很大,完全难以重合,很快便明白了,于是便立即判了原告的死刑。
让“铁证”自相矛盾,达到彼此互相否定的目的,长孙无忌不走常规路,轻松地为李靖觅得了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