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在市体育场开运动会。那天中午,我很自豪,因为我结结巴巴地向很多人回答了这个问题:“14……14……14瓶……两个人……我和……阿暴……”
阿暴先是我的初中同学,后来成了我的高中同学,再后来成了那个我口中终结我们这一代青春的人。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结婚太早了,22岁,刚毕业就领了结婚证,第二年就有了一个女儿。时间回到2004年的那个夏天,那时我喜欢我们班的女班长,她同时还是班花。
我和女班长关系很好,当过同桌,聊过理想,探讨过数学题。女班长说她在上大学前不会谈恋爱,我相信并且尊重她,遂放弃了早恋的打算。
但喜欢实在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你喜欢我,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可我还是喜欢你。在开运动会时,我构思了一个“求婚仪式”。我准备了一枚从“3元店”里买来的戒指,设想着我单膝跪倒在女班长的面前,将戒指递给她,恳求她10年后,或者15年后嫁给我。
然而,当我看见女班长的脸时,我脑海里排练许久的动作消融了。
阿暴喜欢女学习委员,而女学习委员和女班长又恰好是好朋友。我和阿暴两个“草民”凑在一起,一杯一杯地碰着,一边说“真苦”,一边一饮而尽。阿暴的情况与我不同,女学习委员虽然学习成绩比女班长好,但她不拒绝早恋,只是她心里早已有人,而这个人又恰好不是阿暴罢了。
那天喝完啤酒后,我和阿暴离开酒瓶林立的小桌,在同学们的搀扶下一前一后地往体育场走。我能感觉到每走一步,胃里都有啤酒在晃荡,发出“咣当咣当”的声音。回到看台之后,我感觉头晕目眩,胃里翻江倒海,难受得很,于是跑到看台顶层没人的地方,将胃里的酒水全部吐了出来。然后我躺在那里,泪流满面。我能看到女班长打着遮阳伞和她的闺密们坐在一起,那一刻我多么希望她能一回头就看见我,然后跑过来,问我为什么喝这么多酒,如此我就能告诉她:“我是为你而喝的……”这样故事就能继续下去,说不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结局。我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下午4点左右,我最好的朋友大帅哥H摇醒了我。老师让他上看台来看看我,在确定我没有中暑而只是喝多了酒之后,叫他把我送回家。当经过女班长身旁的时候,她抬头看了我一眼,说:“喂,怎么喝这么多酒啊?”
“他陪阿暴喝的,至于阿暴为什么喝那么多——”H的意味深长的尾音配合着眼神,甩向女班长旁边的女学习委员。我分明看见女学习委员的脸瞬间就红了。
没有人知道我是为女班长而喝的酒,我也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计划,哪怕是在和阿暴推杯换盏的时候。
那天之后,我收获了一样东西,叫作酒量。我想起了舅舅的話:“多喝几次,习惯了就不苦了。”我清楚地记得当我和阿暴喝到后面时,感觉啤酒已经不苦了,我们一杯一杯地干,就像喝水一样。女班长还是早恋了,对方是一个大帅哥,叫H。
没错,就是那天送我回家的我最好的朋友H。
开完运动会后的一个月,H告诉我他喜欢女班长。我点点头,心里念叨:谁不喜欢她呢?然后开始掰着手指头数喜欢她的人,差点数到隔壁班去。但我对H说:“你还是尽早打消这个念头吧。”H问:“为什么?”我说:“女班长说了,她在上大学前是不准备谈恋爱的,她是不会喜欢上谁的。”
我至今仍记得H看我时的那副哭笑不得的样子,他说:“这话你都信!”我说:“我相信啊,喜欢一个人,当然要尊重她的意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