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规范城管队伍执法行为,进一步强调城管执法人进行队伍建设的责任,根据**市依法行政要求和行政执法责任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城管单位执法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执法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基础,运用涉及城管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执法责任范围及职责
1、在城管中队的领导下,依法对本辖区责任范围内的市容风貌、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进行管理。
2、行使国务院授权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3、认真履行城管执法职能,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杜绝滥用执法权力,越权执法,不作为,以权谋私和为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执法目标
1、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的同时,积极进行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事,讲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文字使用规范。
2、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城管执法行政工作,对违反城管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城管执法人员不得单独执法。
3、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坚决挑战“罚款分离”制度,杜绝侵占或挪用公款,例如物品。
4、服从领导统一调度与安排,在工作中要主动认真负责,按计划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四、责任考核
每季度按要求进行一次执法工作状况分析和调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大队考核小组对城管队员按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市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签字:
队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