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计算机网络系统面临的信息安全保密形势越来越严峻。下面皮皮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安全保密责任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安全保密责任书篇一
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书
为坚决杜绝计算机违规事件发生,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为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网络安全保障,为提高网络和应用系统使用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增强责任感,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了《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书》,并要求所有使用计算机的干警签订。
一、办公专网与国际互联网完全物理隔离,不使用任何其他网络设备造成“一机两用”。
二、原则上办公用的电脑不得安装软驱、光驱和开放USB接口,因工作需要必须安装软驱、光驱和开放USB接口,的计算机。不得使用外来和自用的移动存储设备。外来的软盘、光盘和移动存储设备必须由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组查杀病毒和登记后,转入办公专网才能使用。全面防止移动存储设备使用中“公私不分”。
三、计算机安全日常防范
1、管理好本人使用的计算机,不准外来和无关人员使用和乱动计算机。
2、任何人不得随意安装软件,如有需要安装与工作相关的软件。应由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组指定人员协助安装。
3、计算机均应设置开机热启动、网络登陆及屏幕保护密码,暂时离开电脑要确保正在编辑的文件已关闭或正在使用的应用系统已退出且屏幕保护已启动。
4、重要文件要设置开启密码。
5、电脑系统或文件设置的密码或口令其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应采用组成复杂、不易猜测的口令,一般应是: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
6、每个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自己的密码、口令,要定期更换并不得随意泄露。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组与责任人各执一份。
管理机构: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组
联系电话 :
责任人签名: 负 责 人: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安全保密责任书篇二
信息安全保密责任书
为了将内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内网络和应用系统使用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增强责任感,确保内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制定本安全保密责任书,公司要求每个内网络用户必须做到:
一、明确“三方责任”。一是领导的责任;二是主管部门的责任;三是使用单位的责任。特别要明确内信息网络使用人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安全保密学习和活动,知道“一机两用”违规行为的类型,不违反相关的制度规定。
二、熟记“四个严禁”。一是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内容;二是严禁在计算机硬盘内存储绝密级信息;三是严禁将工作用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带离办公场所;四是严禁在互联网上使用涉密存储介质。
三、了解“五项措施”。一是了解入网设备的管理措施;二是了解应用系统和网站的管理措施;三是了解网络边界的管理措施;四是了解数字证书的管理措施;五是了解涉密信息载体的管理措施。
四、遵守“八条纪律”。一是不准在非涉密网上存储、传输和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二是不准在内网上编制或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三是不准在内网上建立与内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和服务;四是不准在内网上传输、粘贴有害信息或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五是不准擅自对内网进行扫描、探测和入侵内信息系统;六是不准对内信息和资源越权访问、违规使用;七是不准私自允许非内人员接触和使用内网网络和信息;八是不准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妨碍、对抗内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检查。
本人承诺已按上述要求学习了解掌握有关规定,并遵守以上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如本人发生违规和泄密行为,接受相关组织纪律及法律法规处理。
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责 任 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保密责任书篇三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编号: 为加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安全保密,促进成果合法、有效利用,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请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申请使用单位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并签章确认。
一、本责任书所述“主管部门”为提供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用户”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使用单位;提供的“基础测绘成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所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基础测绘数据、信息、图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二、用户已被告知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基础测绘成果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三、用户为基础测绘成果的直接使用者;用户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基础测绘成果。未经主管部门的书面许可,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所属系统和上级、下级或者同级其他单位)提供基础测绘成果。用户若需委托第三方从事批准用途的应用开发,应与第三方签订相应的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实施有效监督和销毁。第三方为外国组织和个人以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用户应当履行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的审批程序,须依法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基础测绘成果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测绘成果资料保密内部管理制度;经批准复制的秘密载体要进行编号与登记,按同等密级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用户单位被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将基础测绘成果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五、利用基础测绘成果开发生产的产品,未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其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基础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
六、用户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并支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的基础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此之前或之后领取的所有基础测绘成果,承诺按此责任书执行。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主管部门、用户存档备查。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基础测绘成果申请使用单位(签章)
法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