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薄绍晔在题为《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起实现小康》的发言中建议,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直接提高残疾人收入,有助于缩减收入差距,改善残疾人的生活,使残疾人普遍受益。
薄绍晔委员表示,实现就业是提高残疾人经济收入的根本途径。就业是残疾人实现收入倍增的前提。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所有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替代安排残疾人就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当认真研究确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岗位预留、定向招录等方式安排残疾人就业,带动社会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有关部门对残疾人要开展就业培训,使残疾人能有一技之长,为就业创造条件。对农村残疾人扶持应当注重实效,要根据农村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在资金支持、技术培训、生产资料提供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扶助措施。
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有效保障。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直接提高残疾人收入,有助于缩减收入差距,改善残疾人的生活,使残疾人普遍受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财政收入逐年增长,xx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已达117210亿元,保证了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的可行性。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依托。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全额享受低保。落实城乡社会保险重度残疾人参保费用由政府财政代缴政策,并进一步扩大该政策的覆盖范围,使非重度残疾人也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建立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统一指导意见,督促各地普遍建立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切实减轻重度残疾人的家庭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