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提高其自我调适能力,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我校将于4月-5月开展以“友爱于心,善行于微”为主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内容主要有:心理健康活动月开幕式、心理阳光进寝室、大学生心理健康专家现场咨询、“友爱于心,善行于微”主题班会、愿我的故事为你取暖——系列心理分享会、心理主题电影展、心理工作部风采展示、海南大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海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5.25”心理情景剧大赛暨闭幕式等。
二、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按照《海南大学XX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在活动期间还要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开展一些富有特色的教育宣传活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展板、橱窗、刊物、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各学院要紧紧围绕“友爱于心,善行于微”这一活动主题,教育和引导学生心怀感恩,主动地表达自己的友爱之情,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实现自身价值,传递正能量。
特此通知
附:海南大学XX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海南大学XX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宣传活动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大学生的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养成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培养学生健全的心理素质,特此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一、活动主题:友爱于心,善行于微
二、活动时间:XX年4月—5月
三、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
四、承办单位:各学院、海南大学朋辈心理咨询团
五、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内容主要有:心理健康活动月开幕式、心理阳光进寝室、大学生心理健康专家现场咨询、“友爱于心,善行于微”的主题班会、愿我的故事为你取暖——系列心理分享会、心理主题电影展、心理工作部风采展示、海南大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海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5.25”心理情景剧大赛暨闭幕式。
六、宣传形式:
宣传板、横幅、宣传单、海报、校广播站、校网页、微信等。
七、活动安排:
(一)心理健康活动月开幕式
1.时间:4月21日17:00
2.地点:待定
3.承办单位: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4.参加人员:校领导、学生处负责人、各学院心理辅导员与团委、学生会相关干部、全校各班心理委员、朋辈心理咨询员。
5.宣传:
宣传板、横幅、海报、校广播站、校网页等
活动流程详见承办单位活动方案。
(二)心理阳光进寝室
1.目的:引导海大学子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的同时,学习如何处理宿舍人际关系,构建和谐文明寝室,体会友谊的魅力和合作的力量,消除彼此心中的芥蒂。相互交流,增进情感。
2.活动主题:友爱于心,善行于微
3.活动时间:XX年4月-5月
4.承办单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活动流程详见承办单位活动方案。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专家现场咨询
1.时间:5月5日16:30-18:00(海甸校区)、5月19日16:30-18:00(城西校区)
2.地点:海甸校区二食堂门前,城西校区宿舍楼前
3.承办单位:园艺园林学院(海甸校区)、朋辈心理咨询团(城西校区)
活动流程详见承办单位活动方案。
(四)“友爱于心,善行于微”心理主题班会评比
1.目的:为推进我校学生心理工作的开展,提高学生对心理活动的参与度;发挥心理主题班会的作用,推广优秀心理主题班会的经验,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5·25活动期间进行心理主题班会评比活动。
2.班会主题:友爱于心,善行于微
3.活动对象:全校大一至大三学生班级
4.活动时间:XX年4月—5月
5.活动方式:各学院自行组织本学院学生召开主题班会。
6.具体要求:
(1)主题鲜明、健康积极、重点突出,能够针对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校园生活实际,引导、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整个班会能自始自终围绕主题展开;
(2)形式新颖,能体现班会主题的要求,得到班级同学的认可;
(3)内容丰富,能够在学校相关精神指导下,结合本班学生实际存在的问题设计班会内容,体现班级特色;
(4)学生参与度高,班级同学的参与率不少于班级人数的80%;
(5)进程流畅,条理清晰,主持人或组织者现场讲解清晰,有感染力;
(6)总结工作完善。活动总结应对主题班会的选题意义、活动筹备、活动举办过程及活动效果进行详细描述,并附有电子档的照片和新闻通讯稿件,图文并茂,有DV拍摄更好。
7.优秀主题班会评选办法:
(1)初评在各学院进行,各学院通过对本院的主题班会进行评选,选出本院的优秀主题班会,并择优再报送学校学生处参加复评。
(2)大一至大三班级总数达到0-30个的学院报送1个优秀主题班会,达到31-60个的学院报送2个优秀主题班会,达到60个以上的学院报送3个优秀主题班会。
(3)优秀主题班会材料请于5月18日—5月20日期间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交至3号教学楼2楼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汪老师处。
(4)各学院需邀请其他学院师生代表对本学院推荐的优秀主题班会进行观摩学习。
(五)愿我的故事为你取暖——系列心理分享会
1.目的:通过心理分享会的形式加强学生之间交流,引发学生思考,加深对心理学的认识,让友爱充满校园;心理学与生活密不可分,通过心理分享会的沟通交流,以轻松的方式传递正能量,让海大学子积极面对生活,心存关爱之情,善行于微。
2.时间:XX年4月—5月
3.参与人员:学生代表
4.承办单位:朋辈心理咨询团
活动流程详见承办单位活动方案。
(六)心理主题电影展
1.活动目的:为了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在全校学生中营造一种懂得心理健康、关注心理健康的氛围,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同时,为学生搭建锻炼心理品质、提高心理素质的平台,让学生了解到心理学不仅仅包含异常心理,还有更多的可以融入生活的元素。体味生活,品味人生,才是心理学的最终目标。
2.活动主题:青春·友爱·包容·成长
3.承办单位:朋辈心理咨询团
4.活动时间:XX年5月
5.活动地点:多媒体教室(待定)
6.活动对象:面向全校学生
7.活动内容:组织观看心理电影,探讨心理健康问题、人生哲理,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活动流程详见承办单位活动方案。
(七)心理工作部风采展示
1.活动目的:将各学院的心理工作成果进行定期的收集、整理和展示、评比,让广大同学贴切了解学院为学生开展的各项心理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宣传活动,营造我校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2.活动时间:5月24日上午8:30
3.活动地点:待定
4.承办单位: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
5.评比对象:各学院心理工作部
6.奖项设置:优秀心理工作部6个,颁发奖金和证书。
活动流程详见承办单位活动方案。
(八)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1.目的:激励我校各班心理委员积极开展工作,使心理委员机制在促进和谐校园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并以此更好地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评选对象: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学协会成员、朋辈心理咨询员
3.评选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遵守校规校纪,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2)积极参加各类心理委员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
(3)认真及时收集和报送班级心理健康信息;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5)与心理辅导员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出现心理危机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准确地上报所在学院或学生工作处;
(6)所负责班级心理健康信息完备、工作记录详实,成效明显。
4.评选办法:
(1)各学院按班级总数的5%的比例分配评选名额;
(2)海南大学心理学协会推荐4名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3)朋辈心理咨询团推荐6名优秀朋辈心理咨询员;
(4)5月18日—5月20期间将优秀心理委员的登记表及个人事迹材料(800字左右),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交至3号教学楼2楼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汪老师处。
(5)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评定。
(九)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1.目的:激励我校心理辅导员更好地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树立榜样、表彰先进。
2.评选对象:各学院心理辅导员
3.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自觉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响应校党委和校行政部门的决策,认真工作,踏实为人;
(2)职业态度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辅导员职业,认真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工作能力突出。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4)工作成效显著。在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方面取得明显成果,在本次“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期间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评选办法:
(1)填写《海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请表》,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履行职责情况等),于5月18日—5月20日期间将电子版和纸制版各一份交至3号教学楼2楼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汪老师处;
(2)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个人进行评定。
(十)心理情景剧大赛暨“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闭幕式
1.目的:本次大赛旨在给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并通过表演典型案例,引发同学们对自我学习生活的反思,引起共鸣,达到心灵交流的目的。为消除同学们学习生活方面的心理问题提供参考;为解决同学们学习生活中常见心理困扰进行有效探索。
2.主题:友爱于心,善行于微
3.活动时间:XX年5月
4.承办单位:艺术学院
5.参赛流程:
(1)作品征集:5月8日前,各学院自行组织报送参赛情景剧剧本1-2个,并填写报名表发送至475653496@。
(2)初赛:5月12日下午,在多媒体教室(待定)进行初赛,决出8-10个剧目进入复赛;
(3)复赛:5月17日上午,在多媒体教室(待定)进行复赛,决出6个剧目进入决赛;
(4)决赛:5月26日下午15:00-18:00(暂定),在艺术学院音乐厅进行决赛,评选获奖等级。
6.参赛要求:
(1)自拟剧目;
(2)主题明确,围绕心理健康活动月主题,内容健康积极,能够引起观众和表演者的思考;
(3)注重挖掘角色的心理体验和心理疗愈过程;
(4)话剧形式(可适当配合旁白、音乐);
(5)以不超过100字的结束语,提炼作品主旨;
(6)提倡原创作品;
(7)自备道具、服装;
(8)10—15分钟。
7.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说明:由于受条件限制,儋州校区和城西校区可参考方案,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如需参加海甸校区参加的某项活动,请直接与承办单位接洽。)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