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用以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在毕业生就业中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
一、签订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到所在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如实填写,经所在系审查后,加盖所在系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毕业生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用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签字、盖章、如有其他约定,以文字方式在备注栏内注明。
4)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查合格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并列入当年毕业生建议性就业方案。
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协议各方的声誉和合法权益。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学院所提供的《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起,学生与用人单位即存在协议关系,该《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在学生就业之前,任何一方提出解约或违约,均须履行《就业协议书》上所规定的违约条款。
二、就业协议书丢失补办
毕业生协议书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损毁无法使用的或已经丢失确需补发的,到学院就业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哈尔滨金融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交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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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是学校及用人单位还有学生个人签订的“三方协议”,主要用来衡量学校学生就业率及单位和个人的劳动合同关系,那就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我国各高校会在每年的3月份开始为应届毕业生发放《就业协议书》,在毕业时依据就业协议书签订情况为应届生办理报到证、档案户口迁转事宜。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生如将就业协议书丢失,可根据其签订具体情况,向高校申请补办就业协议书。
应届生已落实就业单位,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果该就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首先需到高校网站下载就业协议补办申请表,以及准备一份补办就业协议申请书。
毕业生补办就业协议书申请中需写明已签约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具体负责人姓名,并需后附已签约单位出具的人事接收函(原件、复印件、传真件均可)。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递交至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个别高校需先交至系负责人签字同意),高校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高校公章,并为该生开具挂失就业协议书介绍信(如忘记协议书号可到学院就业指导处查询)。
应届生持学院的介绍信到学校所在地省级日报社挂失,最后将挂失报纸交由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该中心会在学校就业网和就业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无异议后,应届生即可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各高校的应届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程序(许多高校已省略报纸挂失环节)及收费标准均有不同,最低缴付10元补办费,个别高校为了引起应届生对就业协议的签署及管理上的重视,下发就业协议时即说明如有丢失补办费用1000元,因此,为了避免耽误就业及增加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请应届生勿必妥善保管就业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