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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村集体“三资”清理年终总结

2022-04-17年度工作总结

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为大家整理的村集体“三资”清理年终总结20xx,供您阅读与参考。

篇一:20xx村集体“三资”清理年终总结

按照福清市纪委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案,我镇基本完成了“三资”清查工作,并建立了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台账。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按照福清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我镇专门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经管站等相关部门负责组成。职责分工为:组长负责制,组织本辖区内村委会清查核资工作,负责督促协调各村的清查核资工作,经管站及相关部门业务人员负责各村清产核资清查核实工作,各村主干负责开展本村清查核资工作。从而做到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政策和分工协作的原则,对各村委会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与效益情况进行拉网式的盘查清理。

(二)统一思想,广泛动员。按照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对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做了具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分别制定出台了开展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相关领导在会上做强调讲话。财务经管服务站对清产核资专题工作布置会议,以举办培训班,对村主干和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他们的工作意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为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序时保质完成打下了基础。

(三)组织实施,全面清查。经管人员深入各村进行指导、跟踪、督查,各村自查的基础上再进行清查核实。清产核资结束后报告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主要做法有:

一是摸清存量。本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以清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主,辅查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其他资产情况,采取账内账外清查相结合的方法,防止漏清漏登漏报,摸清全部“家底”。

二是明确权属。村集体资产严格按照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三大类进行划分。集体所有的资产;办公楼、学校;土地、林木、滩涂、水面等属资源性资产。

三是理顺关系。主要对确认,对坏账依法进行核销。对清产核资中暴露出的问题,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召开表决通过给予妥善解决,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存在问题

(一)经管队伍不稳定,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经管工作面广事杂人少,特别是基层经管干部任务重、压力大,造成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经管系统人员调动、借用频繁,现我镇经管干部只剩1人,并且要处理大量的日常各村财务管理事务,单凭经管部门力量很难完成任务。

(二)经费不足给“三资”清查带来一定难度。由于“三资”清查刚开展的时候,需要聘请一些人员进行清理、合同整理、电脑录入等工作,经费未能及时到位,致使工作开展进度迟缓。

(三)各村“三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管理制度漏洞百出。有的村存在合同丢失合同无法履行甚至到期无法收回等实质性问题。但单靠走法律道路又存在一定的程序与时间上的问题,给“三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有的村委会存在招投标也是走过场,甚至没有招投标等现象,而这些问题只靠经管部门力量,很难扭转局面。

(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内容不够全面。当前农村“三资”监管主要偏重于资产和资金的监管,特别侧重资金的监管;在集体资产监管上,主要注重于账内资产的监管,尚未涉及集体的农田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的集体资产;在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管理上,存在重合同签定环节的监管,轻合同履行、合同变更环节的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资扫尾工作。继续完善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登记、资产台帐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山林、“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评估工作。

下一步侧重点工作主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清理整顿固定资产及资源性资产。对未入帐的固定资产要及督促相关村按照有程序进行评估及时入帐,同时查明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原因。

二是清理各类经济合同。进一步清理核实各类经济合同的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积极追缴部分未履行和未完全履行经济合同,对有违反或显失公正的承包合同,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在清理规范合同的基础上,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监督合同履行情况,为村挽回经济损失,对合同丢失或为签订合同的,督促各村补签合同;

三是资产资源和各类经济合同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进一步完善“三资”台账管理体系,切实按规定进行“三资”管理,在管理好各村集体资产同时,使各村的“三资”管理逐步走向合理化、合法化的正确轨道上来。

篇二:20xx村集体“三资”清理年终总结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县委纪的统一部署,从推行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制度、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入手,着力构建农村集体防腐反腐的有效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工作成效

1、建立、健全、落实各项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级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全县各乡镇严格按照莲花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行了村账“乡管”制度,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莲花县《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出台后,在落实原有的村账乡管村用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委托代理制度,建立村务监督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14项制定,涉及资金管理的5项,涉及资产管理5项,涉及资源管理的4项,对农村集体的各项收入、开支、预决算,资产台账、清查、评估、承包、租赁、出让、经营,以及资源的登记、公开协商和招投标、承包、租赁、集体用地收益管理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各乡镇也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明确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度、审计制度、公开制度、考核制度、监督查处制度、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并规范上墙,并狠抓落实,有效地促进了我县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规范运作。

2、建立健全机构,严格把好入帐关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目前全县成立了157个村务监督小组,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监督。同时,乡镇“三资”管理人员特别是资金管理人员严格把好票据审核关,对村报帐人员上报的财务收支票据,资产增减情况等在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的基础上,作进一步审核,合格的准予入账,手续不全的退回补办,对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支出票据坚决予以抵制,避免其入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农村群众的监督作用,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财务支出行为,做到财务收支把“三关”:即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会审关,村主任和村书记“双审双签”关,乡镇财政核算审核关,有效地减少了村级“乱支”现象的发生。

3、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网络监管

配置莲花县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并制定了莲花县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制度。通过网络建设,实现县、乡镇联网,县村集“三资”管理人员通过登录系统可查看乡镇资金使用情况、资产登记及管理情况、资源承包及使用管理情况。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办公室通过网络登录该系统,对辖区内各村财务进行电算化处理、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实现信息化联网管理。目前村集体资、资产、资源基本纳入了网络监管范围,涉及157个村委会,统一纳入管理的村集体资金517.08万元,债权785.85万元,债务388.63万元。

4、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结合村换届选举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在总结上届村干部换届选举离任审计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年初召集各乡镇相关人员召开了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就“三资”管理的内容、范围、程序,村集体“三资”台帐、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等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加强了村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了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结合县纪委《文件要求,对村集资“三资”清理登记、村账务帐目、“三资”台帐建立,管理主体、帐务处理等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三资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5、及时公开村级财务

县乡分别成立了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村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各级各部门明确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全县157个村、4个居委会都建立了规范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标题醒目,内容清晰,让人一目了然。明确了村务公开重点是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建设资金、农村集体资金和资源处置情况,财务收支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集体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等情况,各种补贴资金和扶贫款物发放情况,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定时更换公开内容,体现动态管理,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公开一次与重要事项随时公开相结合,改变一公开就是半年、一年的不良现象。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公开栏上有所反映。

二、明年工作计划

1、继续完善和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制度。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收益分配权不变,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管理系统,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促进“三资”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三资”管理监督体系,形成县、乡镇分级监管体系,以监促管,实现农村集体资金预算管理,严格各项支出审批,杜绝违规操作。

2、督促各乡镇加强以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小组和财务公开为核心的村集体三资民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不断规范财务公开内容、时间和程序,重点突破薄弱环节,提高公开时效和质量,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3、抓好业务培训及督促检查。积极联合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定期或不定开展三资管理督促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和联席例会制度,及时发现工作在存的问题和不足,以免及时纠正,总结经验。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培训会,以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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