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是我国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民办幼儿园用工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皮皮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办幼儿园用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民办幼儿园用工合同范文篇一
__________幼儿园(以下简称甲方)经考核,决定录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正式员工,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1、双方合同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期以续订合同为准。
甲方根据园的用人情况,安排乙方在园担任教学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当调动,包括临时性工作。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履行职责。
2、乙方工资:月工资__________元。
3、甲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和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保护乙方合法权益,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实施奖励和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现等安排调整乙方工作。
甲方可视经济效益和乙方的技术水平、业务熟练程度、劳动效率、工作绩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劳动报酬。
4、乙方基本职责: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
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
5、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教育或处分仍然无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
_________(甲方) 受聘者__________(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办幼儿园用工合同范文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址: 常住地址:
用人单位合同编号: 年( )号
为了依法维护双方权益,明确义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议,特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3、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行为;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实绩及出勤情况,每月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5、甲方发现乙方不遵守制度和管理要求,有权同乙方解除聘用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掌握教育教学及保育工作所应具有的知识和能力;
5、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也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签定劳动合同后,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上岗,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违法、违纪、体罚及变相体罚幼儿,对幼儿及家长用语不当,向家长索要财物,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甲方幼儿造成损害的。
5、私下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
6、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资金或者财物的。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使甲方单位利益受到损害的。
7、乙方因个人行为,对幼儿园造成不良影响的。
8、乙方知识能力或责任心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9、乙方如需辞职,未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10、乙方如有上述其任意一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并保留进一步维权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在双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
五、本合同于从 年 月 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
甲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共2页,当前第1页12民办幼儿园用工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承诺按照合同条款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幼儿教师 。
第二条 工作内容包括:幼儿保育及教育,教师责任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如有)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自主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自主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和内容。
(二)获得乙方提供的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三)根据幼儿园制度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四)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安排乙方工作,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二)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
(三)提供乙方安全的工作环境;
(四)保障乙方享受到合同约定的福利和其它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幼儿园的各项福利待遇以及合同期内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寒暑假期间的薪水组成是基本工资加园龄工资。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有权获得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有权获得幼儿园集体性的福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
(二)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尊重自己,尊重同事,尊重学生,积极进取,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自身综合素质;
(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利益。
四、工资、社会保险、福利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 /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制定的制度执行。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园龄工资、绩效工资、安全奖、出勤奖等各种奖金 ,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第十条 乙方享受合同期内的带薪寒、暑假期。但假期工资只包括基本工资和园龄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中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乙方要自行办理社会保险的,甲方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现金支付给乙方。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合同期满一年后,子女(一个以内)在本园就读的,按园龄享受20%的教育费(伙食费除外)减免。园龄每增加一年减免幅度增加10%,最高减免50%。
第十三条 女教师产假90天,在幼儿园参加社会保险的,产假期间工资社会保险支付,未在幼儿园参保的,假期工资自行负责。 男教师享受7天的带薪(基本工资+园龄工资)陪产假。 第十四条 享受幼儿园的集体旅游,节庆等福利;享受幼儿园工作时间的免费工作餐。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除因疾病确实无法继续从事工作外,学期中间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甲方有权视为旷工,根据幼儿园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乙方坚持申请提前解除合同的,申请至少提前5个月书面提出。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申请。甲方如同意,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 第十七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机构撤销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期内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书面提醒后仍未支付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或未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因此导致甲方社会信誉受损或无法正常进行教学、保育的,甲方为挽回声誉及保证乙方违约离职后采取的一切保证教学的开支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可以将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备。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导致被辞退,无权要求经济补偿。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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