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xx市xx区商务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蔬果副食便利店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市民及消费者,根据xx市政府、xx区政府及xx区商务局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在xx市市xx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区(蔬果副食便利店)(代理、经销、专卖、零售)经营蔬果副食系列产品。
第二条乙方必须建立品种相对齐全的直销配送中心且向各社区蔬果副食便利店100%供应配送,并且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配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新鲜和卫生,按时按量供应,如未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乙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等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乙方所送的产品,根据市场行情,涨跌合理定价,根据同样、同等蔬菜规格,不能高于市场价,乙方要按照《xx市区车载蔬菜进社区直销常态化机制方案》(定政办发﹝)323号)文件规定,直销价要比市场零售价至少低20%,其它产品要低于市场零售价,如发现蔬菜价等于或高于市场零售价,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蔬菜直销运费补贴。如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取消蔬菜直销资格。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部分蔬菜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乙方无法承担,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先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
第四条甲方统一设计的蔬果副食便利店和配送中心的门头标识、价格公示牌,乙方必须规范使用且不得擅自更改。
第五条甲方要全力维护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权益,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蔬菜直销进社区工作由xx市政府、xx区政府组织实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区商务局、区物价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区质监局、区执法局、街道办等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叁万元(30000元)社区蔬果副食便利店使用保证金,保证金一次性缴付甲方,甲方须填写收据并盖上单位公章,乙方妥善保管收据,合同终止甲方返还乙方的保证金。
第七条 蔬果副食便利店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乙方保证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八条有效期从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协议书》。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即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