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间活动缺乏行业的统筹规划和行业自律,导致一些房屋经纪机构及工作人员片面追求眼前利益,不讲职业道德,不顾法律规定,运用定金陷阱、虚假中介等手段欺诈和胁迫客户,做出一些不讲诚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房屋居间行业的声誉和发展前景,同时在居间过程中有些委托人也不讲诚信,向居间人提供一些虚假信息,而法律在约束委托人行为方面还是空白。为了有效避免这种问题,以下是皮皮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4篇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一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 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地 址:
资质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共有房屋事宜,订立本《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并在丙方见证下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产基本状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房产即坐落于路xx小区号楼单元xx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共有权号:。
该房屋权属性质为:(商品房、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其它)乙方对该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 出售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x元(大写:),此款为甲方净得价款。
[第三条] 共同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交易居间人代为办理交易相关手续,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甲方拿到全部房款之日止。
[第四条] 佣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一、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的佣金由方承担,甲方承担x元(大写:)乙方承担x元(大写:)总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上述佣金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
二、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过户过程中,所有税费,手续费由方负担,丙方协助办理,以后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与丙方无关。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元(大写:)做为定金,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剩余房款x元(大写:)于付清。
[第六条]房屋交验: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必须于xx日内,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交验前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等相关费用有甲方承担,
验后发生的各种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三,甲方在取得上述尾款时应向乙方出示户口迁出证明及该房屋水、电费用结清的单据,如甲方无法出示上述结清单据,则乙方有权在上述尾款中扣除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作为费用,由丙方保存,待甲方结清所有欠费后一次交付给甲方,甲方有义务按照相关单据结清各项费用,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为其所有且无任何权属争议,该房屋的权属证书应当齐全。甲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当天将该房屋有关资料交给丙方作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之用。
二、甲方保证乙方所购上述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确保乙方所购上述房屋在交易过程中该房屋共有权人或共同居住人同意出售该房屋并对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予以认可,否则甲方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必须将租赁户腾退。
四、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等其他权属瑕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及丙方办理全程过户手续,如因故不能前往需在两日内通知丙方,否则因甲方原因延误过户期限视甲方违约,并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3篇合同范本。
[第八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在交易过程中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按以上规定期限支付,若到期未支付,视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及丙方办理全程过户手续,如因故不能前往需在两日内通知丙方,否则因乙方原因延误过户期限视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九条] 丙方责任:
一、见证本合同并保管其中一份;
二、代办相关过户及房屋交验手续等;
三、对该房屋交易全过程有见证及协调的义务;
四、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丙方有义务向甲乙双方告知国家相关部门所执行政策、制度及税费标准,如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以上标准有变化,合同各方均有义务按照最新标准来执行合同,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或延误执行《买卖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上述房屋出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三、如果由于所售房产的权属纠纷而导致该房屋交易无法进行,则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四、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在甲方未发生违约的前提下,乙方因任何原因提出终止本合同,均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丙方已收取的居间服务佣金不予退还。
五、若因甲、乙任意一方违约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佣金及交易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守约方应支付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支付,上述费用违约方应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因自然灾害、政府重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及房款。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及其他:
一、甲、乙双方就《买卖合同》条款的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的条款,丙方仅负责见证(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地产交易部门、房地产开发部门、银行、政府相关部门对外承诺的工作日和丙方无关,丙方只是负责按照以上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四条]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二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丙方(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公司电话:
地址:
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状况
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房产证号:宛市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车库平方米)的房产一处卖给乙方。乙方对上述房产己实地看房,做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上述房产。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办法
1、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产以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成交。
2、付款办法: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小写¥元)在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一次性支付甲方(以甲方收据为准)。
3、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逾期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元)作为购房定金,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元整任(甲方违约,甲方赔偿乙方双倍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第三条产生的相关费用
1、过户费用
该房产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全部承担。
2、服务费(销售佣金)
在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服务佣金(总房款%);乙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服务佣金(总房款%)(以丙方收据为准)。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享有收取购房定金和全部房款的权利,也可委托丙方代为行使该权利。
2、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产产权无纠纷,属本人合法财产,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一切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该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签署相关文书。
(3)若因甲方隐瞒事实而给乙方造成损失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服务佣金。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乙方在支付全部房款和过户费用后享有该房产全部产权和实物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购房定金。
(2)乙方提供该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
法性,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签署相关文书。
(3)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服务佣金。
(三)丙方权利义务
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及完成的标准: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当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的2倍赔偿乙方,并视为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房产成交价3%的服务佣金;若乙方违约,不购买上述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并视为丙方居问服务已完成,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产成交价3%的服务佣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2、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
3、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因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但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合同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条此次交易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居间方(签章):
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共2页,当前第1页12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三
甲方(房屋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房屋购买方): 身份证号:
丙方(中介服务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沈阳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证、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成交房屋的基本情况
1.1 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
付乙方时的实际装修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 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经做了充分的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元(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现。
3.1 现金支付
第一次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x元(大写
第二次支付
第三次支付
第四次支付
3.2 贷款支付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贷款方式(□ 按揭贷款 □ 公积金贷款 □ 组合贷款)购买该房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第一次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xx元(大写)
第二次支付:
第三次支付:
第四次支付
如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x日内以现金形式补齐房款。
3.3 其他: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保证,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
乙方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内(房屋维修合同)将房屋权属过户的所需全部真实、有效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与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2 双方同意,甲方于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逾期交房的,接每日50元收取违约金。
5.3 在双方交接钥匙前,应先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采暖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由甲方结清相关费用。
5.4 甲方应于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x日内,将户口迁出甲乙双方交易的房屋,逾期迁出的,按每日50元收取违约金。
5.5 丙方应甲乙双方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方违约不卖此房屋,需赔偿乙方定金的双倍及中介费,如乙方违约,定金、中介费不退。
6.2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 ,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本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房屋成交价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4 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双方一致同意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因此而导致如有一方的损失,由所损失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甲乙双方谁的责任谁承担居间服务费。
第七条: 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丙方责任
8.1 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8.2 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第九条:中介服务费支付
9.1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自愿,独立做出的决定。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3篇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3篇。
9.2 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xx元,大写, 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特别声明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或交易不成功或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四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 ,房屋性质: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 平方米,具体包含 。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
(七)其他: ;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 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 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 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
3.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 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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