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建立和完善诉前财产保全制度,有利于维护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下文是皮皮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诉前财产的保全担保书范文,仅供参考。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文一: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男,20xx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申请人,男,1987年5月1日生,汉族,住 市 县 镇 三组 号,身份证号码: 电话。
请求事项:
1. 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搅拌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
2. 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被申请人车辆(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车架号搅拌车一辆)与申请人在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申请人受伤住院。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扣押被申请人的肇事车辆。
此致
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一 年 月 日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
担保人愿意以担保人位于 处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银行账户(xx银行支行:)内x万元)为被担保人所提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意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此致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文二:
编号:
担保人:
地址:
邮编: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与 (下称被申请人)之间 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 万元整( )的财产(财产线索见本担保书附注)。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本担保书附注的财产,担保人愿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北京市 人民法院
(本文件手写无效)
担保人:
年 月 日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文三:
诉讼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籍贯) ,住址 ;
联系电话: 。
被担保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籍贯) ,住址 ;
联系电话: 。
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如下财产担保:
担保人以自己所有的 作为被担保人申请诉讼保全的担保财产,如被担保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导致被申请人损失,担保人愿以担保财产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此致
富源县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财产权属证件复印件;
如何写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而受到不必要损失。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申请人应当依此提供担保。诉讼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的权利义务并未最后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双方争议的民事权利,还未得到判决的。因此,仍有错误保全并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财产担保。
写作财产保全担保书的要点是: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担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证人的,还应写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正文:
写明担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担保财产。
1、案由:写明担保人对何案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2、担保内容:主要写明担保人提供的作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保证用于赔偿因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担保人签名,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担保日期。
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时,应注意:提供担保的担保物的价值或担保的现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款或金额。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立案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各一份。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会法人登记证,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三、受委托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授权书。
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四、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结婚证等的复印件。
五、需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和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