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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有关这只狼的遭遇。
拉小提琴的乐手保罗,是个英俊的混血儿,也是个游手好闲的人,但他很喜欢打猎。一八八○年六月的某一天,他带着猎槍、猎狗,在流经威尼派克附近的红河堤岸近旁的树林里徘徊着。
不多久,一只灰狼从堤岸附近的山洞出来,保罗看到它,立刻瞄准开槍,一槍就把它击毙了。接着,他又驱着猎狗进入山洞,看看里面是不是 还 有其他的狼。他随后跟了进去,却出乎意料地发现里面 还 有八只小狼——每一只狼的头都可以换十美元的奖金哩!这一笔钱对他来说,是相当可观的。今天他真是时来运转啊!轻易就可以获得几十美元。
他举起猎槍狠狠地射击小狼们,棕色的杂种狗也向它们猛扑过去。结果,只留下一只小狼,其余的都被活活打死了。为什么要留下一只小狼呢?因为当地人有种迷信:如果杀死同胎动物的最后一只,就会遇到不幸的灾难。
于是,保罗带着大狼和七只小狼的头,以及那只被留下来的小狼回到了小镇。
狼头换了奖金之后,保罗就带着这笔钱到酒馆去挥霍。钱一下子就花光了,连那只活的小狼也被酒馆的老板抓去作抵押。
酒馆的老板把小狼用铁链拴住,像小狗似地饲养着。为了让酒客们消遣,他故意逗狗生气,让狗和狼打斗。刚开始的时候因为小狼太小了,常常会被狗咬伤,好几次都差点儿丧命。不过日子一久,它的强悍慢慢显露出来,其他的狗不再是它的对手了,它们越来越少主动去挑逗小狼。最后,在这镇上,再也找不出一只足以抵抗那只狼的狗了。
小狼的日子过得非常惨淡,在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够逗它开心,那就是酒店老板的儿子吉姆。随着光陰的飞逝,他们之间的感情也日渐加深。
吉姆是一个爱捣蛋的赖皮鬼,他喜欢这只狼的原因是:狼曾经打败要追咬他的狗。从此以后,吉姆每天都亲自拿食物去喂狼,把它当作玩具一样地逗弄;狼为了答谢他的爱护,也就任他摆布。但是,除了吉姆,他不跟任何人玩。
吉姆的爸爸并不是一位慈祥的父亲,平常虽然很疼爱吉姆,却常为了一些芝麻小事动怒而狠狠地痛打吉姆。更糟的是,有时候吉姆挨打,并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坏事,而是父亲拿他出气。所以,吉姆只要知道爸爸在生气,就躲得远远的,不敢露面。
有一天,吉姆的爸爸又生气了,他追着吉姆跑,吉姆很快躲进关狼的小屋里。由于爸爸追赶吉姆的时候大声怒骂,把小狼从睡梦中吵醒,它看清楚了是怎么一回事,就转身向着小屋门口,露出两排闪闪发亮的利牙,好像在说:“不许你动手打吉姆!”
当时,吉姆的父亲很想当场打死这只狼,可是又一想,如果真的这么做,恐怕吉姆的命会先保不住,只好很不情愿地离开。过了三十分钟后,他的气消了,才把这件事当成笑话,说给人家听。
这件事之后,吉姆只要遇到危险,就会跑到狼屋躲起来。当然喽,只要你看见吉姆躲在狼屋里,大概也就可以判断他一定又惹了什么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