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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白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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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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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1}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2}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3}归根曰静。

{4}静曰复命。

{5}复命曰常,

{6}知常曰明。

{7}不知常,妄作,凶。

{8}知常容,容乃公,

{9}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

{10}0 道乃久,没身不殆。

【白话文】

{1}内心虚化到极点,持守安静到纯一,我就能在万物的篷蓬勃勃中,看出其来龙去 脉。

{2}万物纷纭百态,都复归其本根。

{3}回到本根就叫平静安息。

{4}平静安息便是复归了真生命。

{5}复归了真生命便是永恒。

{6}认识永恒便是光明。

{7}不认识永恒,就会任意妄为,后果凶险。知常曰明。

{8}认识了永恒,就能万事包容。万事包容,就能公义坦荡。

{9}公义坦荡,则为完全人。完全人,则与天同。与天同,就归入道了。

{10}0 归入道,可就长久了,即使肉身消失,依然平安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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